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因在媒體上公開指控,中國廣播公司前董事長趙少康拋妻棄子、家暴及不認骨血。趙少康因此提告,要求周玉蔻及民視連帶賠償10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周玉蔻與民視連帶賠償200萬元外,周還須單獨賠償20萬元,並移除相關言論。雙方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20日)維持判賠金額,同時判處不得再散布「不認骨血」等內容。

趙少康下午發出聲明回應,對台灣高等法院再次判決周玉蔻及民視敗訴表示肯定,但也對賠償220萬元不足以嚇阻周玉蔻繼續假藉言論自由、利用媒體誹謗他人表示遺憾。

趙少康表示,周玉蔻誣指他拋妻棄子及對前妻家暴等等不實情事,他提出證據,證明確已給付可觀贍養費予前妻及長子,並持續照顧長子的生活至大學畢業,並非不顧妻兒,高等法院再度判決周玉蔻敗訴。

趙少康也指,周玉蔻捕風捉影隨意指控,亂罵人獲得的有形無形好處太大了,絕非區區220萬元的賠償所能遏止,難怪周玉蔻一而再、再而三的假言論自由之名,毀謗中傷許多無辜的受害者,此有法院判決可以證明,法律必須加以嚴厲制裁。至於賠償金額是否上訴三審,會再和律師討論,所有賠償金額,他會全捐做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