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近日爆出總統選戰期間政治獻金申報不實,假帳、洗錢等爭議連環爆,柯文哲今(12)日下午將召開記者會說明。對此,律師黃帝穎列出柯文哲無法迴避的五個法律問題,直言柯文哲記者會除了回應政治道德問題,更應提出證據,處理法律責任的嚴肅課題。

柯文哲遭質疑競選經費作假帳,除了千萬選舉募款流向「木可公關公司」,承接造勢活動的「尼奧」及「時樂」均指稱,並未收到民眾黨申報的3筆共916萬元支出,柯文哲今天下午2時將在台大校友會館召開記者會說明。

「柯文哲記者會無法迴避的五個法律問題」,黃帝穎今天透過臉書說明,首先,柯文哲應提出政治獻金付給「木可公司」的權利金1300萬元的用途及細項證明,這是政治獻金法基本問題。

其次,黃帝穎表示,柯文哲提供給會計師查核的帳簿文據,是否確實,其中有沒有916萬元收據?應提出帳簿文據等證據,若916萬元收據不實,因2家公司已否認,因此涉嫌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罪,這是5年以下徒刑的犯罪。

第三,柯文哲競選經費中有沒有916萬元的金流?黃帝穎說,柯文哲應提出帳戶明細等證據,若916萬元金流存在,流向為誰的帳戶?這不只涉嫌偽造文書,更涉犯詐欺、侵佔,均屬刑事犯罪,必須說明。

至於柯文哲妻子陳佩琪開設「小草咖啡廳」人頭公司,柯文哲是否知情?人頭是否知情?黃帝穎指出,柯文哲應提出人頭公司租約等證據,若柯文哲知情,且「小草咖啡廳」顯為柯文哲利益,實務上恐認定為「行為分擔犯意聯絡」的偽造文書罪共犯,人頭被認定共犯仍屬常見。

第五,陳佩琪在公職醫師期間是否領取「不開業不兼職獎金」?黃帝穎認為,陳佩琪為柯文哲「小草咖啡廳」設立人頭公司,柯文哲應該沒那麼誇張完全切割陳佩琪,不回答問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