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昨(6)日就國會擴權法案釋憲案召開言詞辯論庭,大法官黃昭元當場問,查弊案到底算不算立法院在《憲法》上那個所謂的目的性的權力?查了弊案之後能夠做什麼?讓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忍不住叫好,認為大法官這句問得好。

黃昭元在言詞辯論中表示,調查若是在追究刑事責任,這應是檢察機關的工作,而若是為追究公務人員的責任,依我國《憲法》規定,僅有監察院才能對公務人員違法失職提起懲處,「這裡回到一個根本的問題,其實也是一個可能要去思考的問題,查弊案到底算不算立法院在《憲法》上那個所謂的目的性的權力?查了弊案之後能夠做什麼?

王定宇稱,過去這段時間,一般民眾、青鳥年輕人、法界人士、民進黨立委們都一再提到這一點,原因很簡單,立委主要職權為審查預算和立法,並透過這二個職權來監督政府。查弊案權責還是在司法檢調廉警等司法調查權單位。

王定宇表示,有個非常重要的原因,立法院是選舉組成,司法調查權的專業能力並非必要條件。

王定宇認為,選舉產生的立委當然具備民意,但同時也具備高度政治化和政黨屬性,司法檢調的「政治中立」要求根本不存在,調查結果也難服眾,看看藍白立委聲援高虹安案、楊文科案、雲林議長綠電索賄案等貪污圖利案件可證。

然而,王定宇提到,立法委員不僅有涉案服刑完成的更生人,更有涉案待判決的涉案人,如何球員兼裁判。所以在2004年12月15日做出的釋字585號開宗明義就說「…立法院調查權所得調查之對象或事項,並非毫無限制。...凡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受憲法之保障者,即非立法院所得調查之事物範圍。」

對於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聲稱「裁定(藍白擴權案)違憲將使台灣民主倒退30年…」,他強調,其實並不會,裁定違憲只會因為違憲,只是證明藍白這些擬定國會濫權法案的立委和拍板通過的立法院長韓國瑜非常丟臉,而且有羞恥心的,還要負起政治責任,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