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今(6日)針對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在下午討論有關國會聽證、調查權與藐視國會罪部分。在總結階段,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抨擊,賴清德政府害怕立法院監督,也怕人民瞭解太多,因此連釋憲都採取民粹動員,而憲法法庭違背過去的種種作法,讓藍白團隊在訴訟中深感受到不公平的對待。

翁曉玲表示,國會改革法案基本上就是立法院基於憲法主權在民原則、權力分立制衡原則和落實責任政治原則的重要法案,對立法院行使執權非常有必要,而且合理、合法、合乎大法官歷來憲法解釋的修法。

翁曉玲指控,他們目的是希望立法院有更強而有力的工具去監督政府機關,到底有沒有依法去執法?讓作為人民代表的立法院不再是霧裡看花,被政府官員蒙混,可以讓人民更加清楚了解,到底政府是在做什麼?很遺憾的是,賴清德政府很怕立法院的監督,也怕人民瞭解太多,所以想盡各種的杯葛方法,從體制外的「青鳥」到行政院提起覆議,現在又發動四個機關從總統、行政院、監察院到立法院黨團,四路齊發來申請釋憲,連釋憲也要採取這種民粹動員之勢,簡直是匪夷所思。

翁曉玲接著說,這個法案是人民所期待,而且在非常重要的時刻,也是遇到一個正好適當的一個時刻才能推動國會改革法案, 如果這時將法案宣告違憲, 那她相信台灣的民主會倒退30年;且對全世界民主國家來講,國會擁有調查權是主流趨勢 ,但現在立法院的還是只有文件調閱權,這個根本不能夠實踐立法院去監督行政機關的功能。

翁曉玲指出,在憲法訴訟法第48條和第65條裡面都有講到協商先行的機制, 但本案的聲請人根本毫不作為,不去尋求溝通協商,而是任意訴諸司法的解決,將原本能透過政治協商解決的問題,陷入了冗長的憲法訴訟程序之中,此例一開,確實是會讓司法未來捲入憲政紛爭之中,淪為政治的鬥爭工具,司法政治化的危機其實是令人擔心的。

翁曉玲再次抱怨,本案參與憲法法庭訴訟的過程當中,藍白團隊深感到受到不公平的對待,不管是在訴狀的限制,或他們申請的迴避狀沒有公開,憲法法庭違背過去的作法。

翁曉玲也提到,他們希望憲法法庭能夠維護人民知的權利,應該將所有訴訟代理人、法庭之友還有專家的書狀全文公開,而不是只限制20頁,以現在的科技技術來講,這根本什麼困難的事情,只是放在憲法法庭的網站上,實在是沒有道理是不公開的,在此希望大法官們 能重視人民知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