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北市一名無業王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以 2000 萬元獎金為誘餌,吸引女性參加「性愛挑戰賽」,規定只要參賽女子先支付報名費,並在指定的時間內完成任務就能獲得獎金,無法完成任務的參賽者就得遭受懲罰,與王姓男子「上床」。然而,該名王姓男子卻根本「付不起獎金」,騙財又騙色。其中一名受害女子被騙多達 11 次,並損失 56 萬元的財產。

該案的派決書顯示,王姓男子去年 ( 2023 年 ) 開始,透過交友軟體,化名「 Mr. 」並擔任「性愛挑戰賽」的主辦人。規定只要參賽女子以口交的方式,讓「關主」在 15 分鐘之內「繳械」,就能獲得 50 萬到 360 萬不等的獎金,同時規定挑戰失敗的參賽者必須受到與「關主」做愛的懲罰。然而,挑戰賽的「關主」,就是王姓男子自己。

該挑戰賽總計吸引 5 名女子以及 1 名未成年少女參賽,分別支付 2000 至 10000 元不等的報名費。其中 5 人闖關失敗, 4 人被迫進行性行為,最後 1 人則吞下王姓男子的精子作為懲罰。在這些「闖關失敗」的女子當中,甚至有一名女子在闖關失敗後向王姓男子繳交 9 萬元的「罰款」,又被迫與王姓男子進行性行為。王姓男子也假裝好心,給該名女子一個「上訴機會」,規定該名女子只要能以特定體位在限制時間內讓他繳械,就能獲得 600 萬的獎金,讓該名女子又額外支付 5 萬元的報名費進行挑戰。

最後,王姓男子也發起「 30 天內實戰 30 次」的挑戰,以 2000 萬元獎金做為誘餌,又吸引到該名女子報名參加。該名女子也聽信王姓男子將挑戰賽移師至日本的藉口,替王姓男子代墊 6 萬元的旅費,又替王姓男子購買一支 iPhone 14 pro 手機。該名女子前後遭王姓男子詐騙 56 萬元,期間也向王姓男子進行 2 次口交、 9 次性交。

然而,在該名女子發現王姓男子一人分飾多角,且挑戰賽的獎金「根本不存在」時,氣得直接向法院進行提告。王姓男子一審因詐欺取財、詐欺得利、使用詐術使少年為有對價性交罪、恐嚇危害安全罪等罪名,合併判處 4 年有期徒刑。

雖然王姓男子上訴二審,並佯裝自己有能力支付獎金,但無法取得法官的信任,法官也認為王姓男子犯案後沒有道歉與和解的誠意,加重判決 11 年 10 個月的徒刑。其中一名受害女子也向王姓男子提告求償 100 萬,法院判決王姓男子需賠償 20 萬 2000 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