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立委任內涉詐領助理費11萬餘元,一審遭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遭內政部停職處分,且連停職期間的半薪都不給。民眾黨立委張啓楷為高虹安抱屈,日前抨擊高的停職根本是「竹篙湊菜刀」,因高並非在市長任內涉貪,內政部怎麼可以停止職務?並批內政部違憲。他今(29日)還說,內政部停發半薪違憲,強烈支持高虹安向行政法院提出停止處分。
張啓楷透過媒體群組發布新聞稿指出,高虹安日前遭內政部宣告停止市長職務,他認為已違反《地方制度法》第78條,因為事情是發生在立法院的助理費,不是市長任內有發生貪瀆且一審判決有罪。
至於高虹安半薪也遭停發,張啓楷也為高虹安抱不平,張說,在法律的審判過程中,應該是無罪推定,而且高虹安還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不能到外面兼職、兼差,「你怎麼可以把她半個月的薪水停掉呢?」他強烈支持高虹安向行政法院提出停止處分。
張啓楷表示,《地方制度法》第78條有闗市長停職的規定,寫得非常清楚,是在市長任內如有發生貪瀆且一審判決有罪,才能夠停職。眾所周知,高虹安的事情是發生在立法院的助理費,所以內政部是不是「竹篙湊菜刀」?
此外,張啓楷提到,《憲法》第15條明明白白寫著,人民的工作權應該受到保障。他批內政部不但違反《地方制度法》,而且違憲,現在內政部甚至把高虹安的半薪停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