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於今(19)日下午宣布,針對日前民進黨立院黨團、行政院、總統賴清德、以及監察院所提之國會職權修法相關條文之暫時處分申請予以裁准,並相關法律在釋憲案宣判前應暫時停止執行。對此,陽明交通大學科法所教授林志潔大讚憲法法庭的裁決,並以身為民主法治國的台灣人為榮。
林志潔表示,暫時處分出來了,有違憲爭議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條文幾乎都裁准暫時停止適用。
她指出,裁定寫的很好,尤其提到調查權擴大後,毫無配套制度,企業或私人的隱私或營業秘密,以及人民〔不表意〕的自由,一旦被迫提供,將造成不可逆的傷害,幾乎沒有回復原狀的可能,所以暫時不應該讓此通過的法律適用施行,以免傷害人民憲法上的基本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