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於今(18)日部務會報安排移民署報告「新住民基本法」後續推動規劃,部長劉世芳裁示時表示,為順利推動新住民權益保障相關工作,請移民署儘速規劃成立「新住民權益保障籌備處」,並會同相關機關研議組織功能及人員編制,確保能有效提出各項照顧輔導措施精進作為,提供新住民更完善的服務。
移民署長鐘景琨指出,成立三級機關有一定作業程序,至於是否為「署」,目前中央組機關組織法內,三級機關已經額滿,現階段會以籌備處的方式推動,有一定作業程序,包括尋覓廳舍、法制作業、調整組織員額等規劃事項,後續還要跟人事總處和主計總處等相關機關研議,所以還需要一點時間。
劉世芳說,目前在台灣的新住民大部分是因為婚姻關係,希望他們融入台灣的生活,也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份,在這之前,會編列更多經費協助語言、生活適應,另針對投資、技術移民,包括未來攬才,譬如來台的留學生和移工,經過勞動部、教育部的教育,從藍領變白領,也可以納入新住民權益保障法,等到一定時間可以取得永久居留證,朝這方面邁進。
劉世芳說,籌備處不是指針對公務員,還是要籌備經費,再加上移民署內本來就有每年三億的新住民產業發展基金每年三億,會用基金滾動照顧已經在台灣的新住民,或是未來要在台灣的新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