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案,桃園地院11日召開第三次羈押庭裁定收押禁見,鄭委任律師團當晚提出抗告,高等法院昨晚駁回抗告,鄭文燦確定至少要羈押2個月。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3)日表示,尊重司法,也盼給當事人說明機會,儘速釐清真相。

鄭文燦被控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嫌收賄500萬,主導「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桃園檢方備齊事證四度向桃園地院聲請搜索鄭文燦均遭駁回,7月5日清晨將剛返國的鄭文燦帶回偵訊,訊後首度向法院聲請對鄭文燦羈押禁見,法院裁定鄭以50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成功後,桃院二度裁定提高保金為1200萬元,仍不同意羈押,檢方再度抗告。

桃園地院11日第三度審理羈押案,裁准將鄭文燦羈押禁見,鄭文燦律師團當晚隨即撰寫抗告狀,向高等法院提出抗告,高院12日一早火速分案組成合議庭審理,由審判長遲中慧、受命法官黎惠萍及陪席法官顧正德審理,晚間裁定抗告駁回,鄭文燦羈押禁見2個月確定。

卓榮泰今日上午出席「國道6號東草屯休息站新建工程」啟用典禮時接受媒體訪問,針對高院駁會鄭文燦抗告一事,他表示,司法的案件進行當中,當然尊重司法,也希望可以給當事人能夠有說明的機會,讓司法的進行儘速釐清,讓社會關注的案件,大家都能夠看到真正的一面,這個是我們大家共同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