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今(9)日)發布邊境檢查報告,發現在團購中受到歡迎的日本產「玄米胚芽油」被發現含有污染物質,該油品中被檢出了超標的「縮水甘油脂肪酸酯(GEs)」,這是一種在人體內可分解為縮水甘油的物質,可能具有致癌和基因毒性風險。這批玄米油總重達8千多公斤,約9千多瓶,據規定須退運銷毀。
在食藥署今日公布的邊境檢驗不合格產品名單當中,有2款油品因為含有超標的GEs而違規。不合格的玄米油為「三和玄米胚芽油」,品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從日本進口,重達8294.4公斤。而井富油脂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自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進口的40公斤「棕櫚油」,也被檢出GEs含量超標,兩者驗出的數值分別為「玄米油」1688 μg/kg和「棕櫚油」2634 μg/kg。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提到,自今年1月1日起,GEs已被列入管制範圍,依據「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縮水甘油脂肪酸酯於市售供食用或作為食品加工原料之植物性食用油脂、魚油及海洋生物油脂,以縮水甘油/環氧丙醇計限量為1,000 μg/kg。2產品均不符合新規定,必須進行退運和銷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