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修法加深藍綠對立後,藍綠支持者都喊出罷免。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則醞釀《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擬提高罷免門檻。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今(27日)也稱,目前的罷免是相當不良的法律制度,且總統與立委的罷免標準應該一致,但要如何一致,大家都可以來討論。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委4分之1提議,全體立委3分之2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而立委部分,根據選罷法規定,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4分之1以上,即為通過。

傅崐萁因此稱,全世界的民主國家如果要對不適任者提出罷免的話,應該標準要一致;但以中華民國來講,一位以40%支持度當選的總統賴清德,罷免卻要50%支持才能通過門檻;而以60%支持度當選的立委,卻只要25%支持就能罷免,這是一個極度畸形的社會,也是一個相當不良的法律制度。

傅崐萁接著說,要怎麼讓國家政治安定,落實國會監督權,而不會受到執政者用各種力量來干擾,造成國會不得安寧,瓦解國會監督制衡的權力,而導致極權的政府產生,所以標準應該要是一致的,如果總統的罷免門檻要50%,那立委為什麼是25%?那麽總統是不是也25%就能罷免,要如何一致的,大家都可以來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