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就立法院通過國會職權行使法及刑法修正案提覆議案,立法院會今(21日)進行記名投票表決,在朝野立委都沒有議事杯葛下,投開票過程順利。投票結果,兩個覆議案都是贊成票51票、反對票62票,行政院提出的覆議案失敗。行政院長卓榮泰昨備詢表示,行政院將會在總統賴清德公布法律後再提出釋憲案。
立法院會上月28日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及增訂《刑法》第5章之1章名及第141條之1條文案,行政院認為條文窒礙難行,本月6日提覆議案後,11日獲總統賴清德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於19日、20日全院委員會審查,並邀卓榮泰備詢後,今天進行表決投票。
立法院今天上午10時9分開始處理行政院所提覆議案事項,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34條規定,「覆議案審查後,應於行政院送達十五日內提出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如贊成維持原決議者,超過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即維持原決議;如未達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即不維持原決議;逾期未作成決議者,原決議失效」。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規定,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本次覆議案有2案,分為2張選票,選票上有2欄位,分別為「贊成維持本院原決議,即反對覆議案」、「反對維持本院原決議,即贊成覆議案」。
投票前,韓國瑜表示,依黨團協商由各黨團推派一名監票員,國民黨楊瓊瓔、民進黨洪申翰、民眾黨林國成,投票截止時間為中午12時,如所有委員都投完票,可提前開票。
韓國瑜宣布,上午10時18分開始投票,國民黨立委則依照各委員會順序分批投票;民進黨立委則在投票前,拿著兩張選票給同黨委員拍票,高喊自己名字,支持覆議案;至於民眾黨立委則靜靜的領票、投票,沒有特別動作。
上午11時,突改由副院長江啟臣主持,韓國瑜步入議場領票、投票,引發民進黨立委痛批「議事不中立」、質疑「院長為何可以投票?」,國民黨立委則群起拍手叫好歡呼。
原本預計投票截止時間為12時,但因全體立委此時間前投完票,提前開票。結果,覆議案表決共2張選票,先開票的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的覆議案,在開票後,民進黨團51席立委贊成覆議案,國民黨團52席(包含韓國瑜、江啟臣)投下反對票,民眾黨8席立委亦投下反對,以及2名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陳超明投下反對,在62票反對、51票贊成下,覆議案不通過。
另就增訂《刑法》第5章之1章名及第141條之1條文所提覆議案,開票結果顯示,一樣是民進黨團51席立委對覆議案投下贊成票,國民黨團52席投票反對,民眾黨8席立委亦投下反對票,以及2名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陳超明投反對,在62票反對、51票贊成下,覆議案不通過。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在立法院覆議案投票時公開亮票。 圖:張良一/攝
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和國民黨司法法制委員在立法院覆議案投票時公開亮票。 圖:張良一/攝
國民黨和民眾黨立委在立法院覆議案投票時公開亮票。 圖:張良一/攝
民眾黨立委在立法院覆議案投票時公開亮票。 圖:張良一/攝
民進黨立委在立法院覆議案投票前秀出太陽花手環。 圖:張良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