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報導,加拿大公共安全部長勒布朗(Dominic LeBlanc)昨天(19日)說:「加拿大政府已決定根據刑法,把伊斯蘭革命衛隊(RevolutionaryGuards)列為恐怖實體,從今天起生效。」
報導指出,在加拿大外交部長與司法部長陪同下,勒布朗指,伊朗政權「支持恐怖主義」,一直表現出對伊朗境內外人權的漠視,且有意破壞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的穩定。
加拿大公共安全部新聞稿表示,根據他們的行動,有合理的理由相信伊斯蘭革命衛隊明知故犯地實施、企圖實施、參與或協助恐怖活動,或明知故犯地代表、受其指示或與明知故犯地進行恐怖活動的實體有聯繫。將伊斯蘭革命衛隊列入名單意味著他們是一個恐怖組織。
加拿大通過《刑法》列名制度,將伊斯蘭革命衛隊列入名單的決定,加拿大將利用其掌握的一切工具打擊伊斯蘭革命衛隊的恐怖活動,這些活動既是單方面的,也是在明知與真主黨和哈馬斯等列入名單的恐怖主義實體有聯繫的情況下進行的。作為現已列入名單的實體,伊斯蘭革命衛隊符合加拿大《刑法典》恐怖組織的定義。
新聞稿表示,作為這一清單的直接後果就是,加拿大金融機構如銀行和經紀公司,必須立即凍結列入名單的實體的財產。在加拿大境內的任何人和在國外的加拿大人故意處理恐怖集團擁有,或控制的財產均屬刑事犯罪。
加拿大政府已將幾個受益於伊斯蘭革命衛隊贊助,並幫助推進伊朗利益和外交政策的恐怖主義實體列入名單。其中包括真主黨、哈馬斯、巴勒斯坦伊斯蘭聖戰組織和塔利班。
此外,2019 年 6 月加拿大在《刑法》恐怖分子名單中增加三個新的伊朗支持的團體:Al-Ashtar Brigades、Harakat al-Sabireen 和 Fatemiyoun Division。
2022年11月,加拿大將伊朗伊斯蘭共和國認定為從事恐怖主義和系統或嚴重侵犯人權行為的政權。因此,根據《移民和難民保護法》,包括伊斯蘭革命衛隊高級成員在內的數千名伊朗政府高級官員不得進入加拿大。除被禁止進入該國外,在加拿大的現任和前任伊朗政府高級官員還可能受到調查和撤職。
自 2022 年 10 月以來,加拿大已根據《特別經濟措施(伊朗)條例》和《為外國腐敗官員受害者伸張正義法》(JVCFOA) 實施了18 輪制裁,針對涉及嚴重和系統性侵犯人權和威脅國際和平與安全的個人和實體。
目前共有200名伊朗個人和250個伊朗實體被列入《特別經濟措施法》(SEMA)和JVCFOA。這些措施實際上凍結了被列入名單的個人和實體在加拿大可能持有的任何資產。
加拿大政府將繼續打擊對加拿大、加拿大人民及其在全世界利益的恐怖主義威脅。
《法新社》報導,伊朗外交部發言人譴責,這是「不明智,是出於政治目的。」另,加拿大外交部長趙美蘭(Melanie Joly)指出,敦促加拿大人不要前往伊朗。她說:「當前還待在伊朗的人,該是時候歸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