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宥勝8年前假藉借廁所名義,進入一名女員工家中卻性騷擾對方,涉嫌襲胸、強吻女員工,台北地院上週五被依強制猥褻罪起訴,一審判宥勝8月有期徒刑。日前曝光的判決書出爐,內容指出,宥勝為了替自己脫罪,連續多次騷擾被害人,還要求受害者法官供稱應判自己無罪,遭法官狠批「無悔悟之心」。

宥勝於今年3月詰問被害人作證之前,二度透過雙方共同的友人,試圖串證並為自己求情,甚至將律師預先擬好的問答集傳給女方,請求她向法官表達希望判宥勝無罪之意,判決指出,合議庭早已排定今年3月26日詰問被害人和另一位女證人,宥勝於2月19日透過共同友人傳LINE接觸被害人,請中間人轉傳宥勝的訊息給她,內容提到「我真的感到非常愧疚自責,所以在第一時間,即使律師勸我矢口否認,我都違反他們的意思,寫出了道歉文」,宥勝緊接著提出,「我真的很誠摯的邀請妳,如果妳願意,我們可以進行一場視訊對話,我開鏡頭就可以,妳想邀請誰也都可以,主要是希望能夠讓妳用自己的視角,來感覺我對於每一個問題的回覆」,最後還署名「內心充滿歉意的宥勝」,但被害人不願答覆也不願接觸。

被害女子不堪其擾,向法官反映遭加害人持續騷擾糾纏,合議庭3月26日開庭後,罕見於審理期間諭知宥勝8萬元交保,並命令不得騷擾相關證人。判決依宥勝的此項行為認定,他雖於3月26日當庭向法院坦認犯行,但他不當接觸被害人,試圖影響證人證詞,妨礙訴訟程序及證據真實性,難以認定其犯後態度有懇切悔悟之心,不能輕縱,故量刑8月。

一審判宥勝8月有期徒刑,試圖串證並為自己求情,毫無悔意。   圖:翻攝自新聞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