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未進行性腺器官摘除手術的跨性別尼莫,於前年嘗試更改身分證上的性別為男性時遭拒絕,隨後提起行政訴訟。經過長達22個月的法律鬥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最終判決尼莫勝訴!這也是台灣首例未經變性手術,即允許變更性別登記的案例。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指出,尼莫從小自認為男性,並開始補充男性賀爾蒙,然尼莫曾因其他疾病開過大刀,若再進行其他手術恐危及生命,因此尼莫沒有辦法符合現行變更性別登記須完成性器官拆除手術的條件。

這場訴訟始於尼莫在伴侶盟律師團的支持下,申請性別變更登記時遭到拒絕,隨後內政部也駁回了他的訴願。但尼莫堅定不移地提起行政訴訟,經過19個月的審理,長達22個月的法律鬥爭後,尼莫終於在北高院獲得全面勝訴,確認了他的男性身份。

謝孟釗律師讚揚北高院,未要求尼莫進行額外的醫療鑑定,並能夠體察到每位跨性別者的獨特處境。潘天慶律師則指出,儘管尼莫因健康和經濟原因無法完成性別變更的所有要求,但這不應影響他的男性身份認同。

這一判決不僅是尼莫個人的勝利,也是對跨性別者權利的肯定,期待未來能有更多的理解與尊重。尼莫在聽到勝訴的消息後,激動地表示:「我終於可以光明正大地說我是男性!」這一歷史性的判決,為尼莫帶來了身份的確認,也為跨性別者社群帶來了希望。

一位未進行性腺器官摘除手術的跨性別者尼莫,於前年嘗試更改身分證上的性別為男性時遭拒絕,經過長達22個月的法律鬥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最終判決尼莫勝訴!   圖:翻攝自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臉書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