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會職權法案,國民黨23日召開國際記者會,會中被問到「反質詢」定義,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回應「立法完成後會再跟人民做交代」,引發質疑聲浪。綠營接連開炮,議員魏筠大酸,「當過檢察官的立委吳宗憲,連大一刑法總則的罪刑法定主義都不懂!」
對於吳宗憲說反質詢的定義以後再說啦,魏筠納悶,當過檢察官的人連罪刑法定主義都不知道,連定義是什麼都不知道法條文字,將來施以刑罰的法律都要過,是怎樣的濫權檢察官啊!
她酸,不知道以前怎麼寫起訴書的,還當過新北的法務局長時穿著「哩洗勒公X小」衣服備詢,是不是也是在表見上藐視新北市議會?
魏筠指出,先框不確定概念的「反質詢」該當藐視國會罪,但連反質詢的具體行為是什麼,說不出來,不就是恣意認定,侵害權利嗎?
魏筠還將罪刑法定主義定義丟給吳宗憲,依照通說,又可推演出四項具體內涵(或稱派生原則或子原則),亦即「禁止類推適用刑法」、「禁止以習慣法為法源」、「禁止溯及既往」、「禁止不明確的罪與刑」。 這四項具體內涵,依據其個別的保護重點加以觀察,大致可以這麼說,前兩者主要是針對司法者而設,後兩者則主要係適用於立法者。反酸連估狗都查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