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團擔任詐團軍師風波擴大,律師鄭鴻威涉為詐騙集團辯護時洩密遭訴,且被控將現金寄放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辦公室,檢廉調17日搜索、約談石男等人。北檢檢察官漏夜複訊後,今天(18日)凌晨諭令石育恩80萬元交保,同案被告律師楊濟宇新台幣40萬元交保;鄭鴻威的胞姊無保請回。

回顧案情,律師鄭鴻威被控加入詐騙集團,南北串連至少15名律師幫詐團車手辯護,這些律師利用陪同車手製作警詢、偵訊筆錄及羈押閱卷機會洩密。台北地檢署今年5月13日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鄭男等18人。

鄭鴻威、林佳毅偵查期間遭羈押禁見,檢方將兩人移審台北地方法院。檢察官於羈押庭上指控,鄭鴻威涉嫌把1筆款項藏在橋頭地方法院法官石育恩的辦公室,有隱匿犯罪所得之虞。

鄭鴻威遭起訴後,在公開法庭上表示,他與石男是大學同學,石男任公職前曾在建設公司上班,他正好有想在高雄買房的想法,所以將一筆300萬預付款放在石育恩辦公室;石育恩則為此寫職務報告向橋頭地院自清,稱該筆金錢是幫鄭鴻威轉交變護費用給其他律師,兩人的說詞出現矛盾。

檢廉調查出,石男在鄭鴻威協助詐騙集團案件曝光後,疑似與鄭鴻威的胞姊、鄭鴻威事務所的律師楊濟宇接觸,石男是否單純幫忙鄭鴻威買房,或協助鄭男洗錢,甚至是鄭男等人的共犯,是檢廉調人員待釐清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