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管理署今(15)天表示,「0403震災受災戶住宅補貼方案」作業規定已正式公告,該專案協助對象為0403震災受災戶,其在地震發生時,實際居住在因受災毀損,達不堪繼續居住的民眾,協助方案包括:租金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重建(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花蓮縣短期安置旅宿等居住協助措施,採取便民、有效率的方式協助受災民眾,同時也提高相關貸款額度,給予重建或整修的實質協助。

全台於4月3日發生有感地震,造成花蓮、台北、新北及桃園等縣市出現災情,各界救援團隊及建築、土木等相關專業人員在第一時間前進災區投入搶救及建築物安全評估工作,行政院同時啟動各項居住支持方案,優先處理受災民眾的居住需求,行政院5月8日核定內政部提報的「0403震災受災戶住宅補貼方案」,內政部於5月14日會銜交通部共同公告此專案的相關作業規定,讓地方政府有所依循及協助受災民眾早日恢復正常生活。

截至5月14日止,花蓮縣政府已受理835件租金補貼案件。另外,受災民眾除了自行租屋、依親外,也可以運用內政部、交通部及花蓮縣政府共同推動的「花蓮縣短期安置旅宿」的措施,目前已有470餘家業者參與,提供近3,400間房,經由簽訂訂房契約,可用月租模式免費入住在地旅館、民宿業者所提供的居住空間,最多可住3個月,待後續找到適合的租屋處所,還能再接續申請租金補貼。

國土管理署最後表示,目前專案及作業規定均已完成核定與發布,受災地區的地方政府將依據當地需求辦理公告受理事宜。此外,花蓮重建專案辦公室已進駐在地,若民眾有有相關問題可洽詢03-8330-338,涉及租金補貼部分也能撥打諮詢專線02-7729-8003 (週一至週五上午8點至下午6點),或洽直轄市、縣(市)政府詢問;修繕或重建購貸款利息補貼也能夠向承辦金融機構提出申請,中央、地方會與民眾一起努力,早日完成震後復原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