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網紅小玉(朱玉宸)因涉嫌接受匯款,製作並販售利用AI技術「深偽Deep Fake」合成的變臉色情影片,侵害多位公眾人物的肖像權,包括網紅、政治家等,從中非法獲利超過1200萬元。他在一審時被判刑5年6月,但可易科罰金。二審加重刑罰改判5年,以及1年8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再上訴但今(9)日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小玉將入獄5年,檢方同時也啟動了防逃機制。
這起案件的起訴源於2020年底,當時檢警收到多名受害者的報案。經過調查,發現朱玉宸與其助理合作,在推特(Twitter)、Telegram社交平台上建立了專門的群組,銷售這些非法影像。這些影像透過會員制度銷售的,會員需付費購買利用「深偽Deep Fake」AI技術合成的換臉A片。當時被波及的女性有:網紅雞排妹鄭家純、白癡公主、奎丁、蕾拉等女藝人,女性政治人物黃捷、高嘉瑜、甚至蔡英文總統都受到波及。
檢方在2021年10月對朱玉宸的工作室和住所進行了搜查,並將朱玉宸及其助理帶回進行調查。在偵查結束後,檢方確定有119名受害者,並以《個人資料保護法》、加重誹謗、妨害風化等罪名對朱玉宸及其助理提起公訴。
在新北地方法院的一審中,朱玉宸及其助理均認罪。法院確認有119名受害者,並對朱玉宸每項罪行分別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合計應執行5年6月,並可用200萬5000元罰金抵償;其助理則每項罪行分別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合計應執行3年8月,並可用133萬5000元罰金抵償。
但檢方認為一審量刑過輕上訴,在二審中,朱玉宸以長髮過肩造型出庭,他表達歉意並希望與所有受害者和解。高等法院在2023年年底的宣判中加重刑度,其中朱玉宸不得以易科罰金的刑期被改判為5年,可以用罰金抵償的刑期被改判為1年8月;其助理則被判處4年6月,並可用易科罰金。
在最終上訴後,最高法院今日駁回了上訴,判決定讞,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朱玉宸也將被送入監獄執行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