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今(9)日通過「打詐新4法」,包括《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以及《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草案。行政院長陳建仁出席會後記者會表示,這四部法案的立法跟修正,希望把打詐的政策能夠專法化,建立法治的新里程碑,落實政府打詐決心。

行政院長陳建仁出席「行政院推動打詐新四法記者會」。 圖:張良一攝

陳建仁說,台灣和許多國家一樣都面臨了新型態的網路電信犯罪比例大幅攀升,行政院先後推出了打詐綱領1.0、1.5方案,去年陸續通過打詐五法。去年6月開始,各部會打詐綱領1.5方案具體成果顯現,例如讓民眾識詐的宣導總觸及人數3.3億人次,有效提升攔阻金額93.79億,且建立國際來話、攔阻級警示的機制,推動111政府專屬短碼的簡訊,強化管理電子支付的帳戶。

陳建仁說,為因應新型態的詐騙犯罪型態,政府持續滾動檢討,完善打詐政策,在政委羅秉成帶領各部會努力下,凝聚《詐欺犯罪危害的防治條例》草案,是符合國情、彌補現行不足的法案,也走在國際的先端、且專為打擊詐騙所立的法律。

除了打詐專法外,法務部也一並研擬打詐犯罪三項執法利器。《科技偵查及保障法》、《通信保障及監察法》可加強執法,達成強力痛擊詐騙的目標;《洗錢防制法》則是將新興洗錢犯罪的手法入刑化,符合國際規範要求。

陳建仁說,行政院這次針對打詐專法、《洗錢防制法》、《科技偵查及保障法》、《通信保障及監察法》這四部法案的立法跟修正,希望把打詐的政策能夠專法化,建立法治的新里程碑,落實政府打詐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