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明日將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以及洗錢防制法、科技偵查及保障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立法與修法等打詐新4法,政委羅秉成今(8)日表示,未來手機通訊軟體詐騙恐會越來越多,若涉及1000萬元以上的詐欺,刑責從3年起跳,最重可以關到10年,騙越多、關越久。

羅秉成說,草案是「就源」防詐機制,包含金融、電信、網路廣告平台防詐等,如Meta、Google或TikTok等平台要在台灣指定法律代表人,最理想當然是開分公司,若沒有則需進行「類落地」指定法律代表人,「責任不應該只是社會責任,應該拉高到他律的法律責任」。

羅秉成進一步指出,法律責任如廣告實名制、通報下架、資料保存等,若這些義務不踐行或是不指定法律代表人、防詐工作不配合等,會先處以罰款,再嚴重則降低流量等。

羅秉成也提到,電話型詐騙將越來越少、手機通訊軟體詐騙恐會越來越多,打詐新4法可以有更多工具執法;此外,未來涉及1000萬元以上的詐欺,刑責從3年起跳,最重可以關到10年,騙越多、關越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