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5億高中生墜樓案案情撲朔迷離,檢方認為夏姓男子涉犯假結婚、偽造文書案,歷經7次開庭,於3日辯論終結。夏姓男子庭訊中堅持不認罪,他辯稱:「如果賴姓高三生沒死也會是被告,我若被判有罪,等於賴姓高三生也有罪」,對於法官反覆詰問案情細節,夏姓男子不耐煩嗆「妳講這個很好笑!」法院預計6月28日11點宣判一審結果。
賴姓高三生剛滿18歲,生父死前贈與30筆不動產,市值新台幣5億元,生父去年4月底過世、5月3日告別式;隔天賴姓高三生與承辦贈與事務的夏姓地政士兒子外出,兩人登記同婚後2小時,賴姓高三生在夏姓男子住處墜樓死亡。台中地檢署去年6月21日偵結,在同婚部分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夏姓男子。
5億高中生墜樓案3日上午9點半於由台中地方法院再度開庭,庭訊2個小時辯論終結,審判長林依蓉為了釐清夏姓男子有無結婚真意,再次詢問夏姓男子為何想和賴姓高三生同婚、有無感情基礎等問題,但夏姓男子堅決不認罪,還在庭上多次激動直指審判長和檢方問的問題都一樣,不耐煩直呼:「這些我都跟檢察官講過了」。
審判長問2人為何結婚?夏姓男子則一再回答:「基於共同經營生活」,讓審判長要求不要再講法律用語;對於2人為何結婚,夏姓男子堅稱:「每個人對結婚主觀感受不同,不想要自定義感情基礎」,並指稱:「若賴姓高三生還活著,他也會是被告,我若有罪,等於他也有罪。」
被問到為何要幫賴姓高三生管理財務、辦不動產見證契約?夏姓男子竟嗆法官「你講這個很好笑!」並宣稱,夏家以土地開發為業,所以本來就會為客戶提供相關服務。他也提到,3月他就有結婚想法,也可感受到賴姓高三生有同樣想法,婚前兩人時常在賴家見面,當時他怕影響地政士考試,不想進展太快。且因同婚為少數恐會有阻力遭到反對。
夏姓男子聲稱,當賴姓高三生父親去世後,他詢問並經賴姓高三生同意,兩人可作主才登記結婚,強調有請賴姓高三生查詢同性婚姻。兩人想「共同經營生活」而登記結婚,認為感情基礎無法量化,要多深才能結婚,只因此事未與家人提及,導致有理說不清。
夏姓男子抱怨,他和賴姓高三生在自由意識下結婚卻遭別人檢視,並無侵害國家法律,只因侵害少數人利益。正義不應該建立在別人的不正義上。事情因賴姓高三生過世而起,若賴姓高三生沒有死,結果是否不一樣,兩人依法登記結婚,若因此有罪,則是迫於輿論的判決,而非尊重兩人意識的判決。
檢察官則指出,台灣是社會開放的國家,同性婚姻合法,結婚是有感情基礎、以共同生活為目標,彼此必須有愛情、喜歡的感覺。農業社會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或因宗教信仰配婚及透過仲介的異國婚姻,以上雖無感情基礎,雙方也有結婚儀式,但是夏姓男子、賴姓高三生卻都沒有。賴姓高三生甫喪父心痛哀傷,若無人刻意慫恿不會急著想結婚,且無同性傾向。
檢方強調,夏姓男子事先準備結婚書約是有預謀,賴姓高三生涉事未深、懵懂無知,賴姓高三生母親為中國籍又遭家族排擠,夏姓男子遂以結婚可解決原生家庭壓力哄騙賴姓高三生相信。夏姓男子在偵查過程中都稱結婚為「共同經營生活」,刻意使用法律用語有備而來,種種跡象顯示假結婚。
檢方主張夏姓男子毫無悔意,要求法官量處適當之刑。夏姓男子律師認為,賴姓高三生自願和夏姓男子結婚,夏姓男子並未對他脅迫,結婚動機並非是民法上結婚的要件,希望法官若認定有罪,請求得處易科罰金之刑。審判長當庭諭知,今年6月28日宣判。
至於殺人罪部分,台中地檢署提出7大關鍵人證、6大物證,研判賴姓高三生是自高處墜落身亡,查無其他人涉殺人罪的積極證據,將夏姓父子不起訴處分。但由於全案疑點重重,諸多事證檢方在不起訴書中都無法提出合理解釋,賴姓高三生母親聲請再議成功,台中高分檢將「25公分高」卷證發回續查,全案仍在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