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雞排妹」(鄭家純)先前用公布色卡的方式透露另一名網紅「陳沂」的手機號碼,因此被陳沂以《個資法》提告,最後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定讞。對此,雞排妹今(1)日現身北檢到案,繳納罰金9萬元。

2021年雞排妹及陳沂在直播中互嗆,陳沂多次念出雞排妹打給自己的電話號碼,而雞排妹也不甘示弱唸出陳沂的電話前4碼,事後更在臉書以「色卡」加上「色號」公開後6碼,遭到陳沂以《個資法》提告。事隔三年,今日最終判決結果出爐,最高法院將雞排妹判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定讞。

而台北地檢署執行科通知雞排妹上午到案執行,雞排妹今天上午1到執行科報到,檢察官確認人別身分及判決後,完成繳交罰金手續,雞排妹繳交罰金9萬元,並表示不接受媒體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