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牛煦庭提案修改勞基法,主張試用期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社群平台瞬間炎上,質疑再度將台灣帶往低薪,且法律上本無試用期規定。未料,在被罵爆後,牛煦庭隨後轉彎,決定拿掉草案中試用期薪水不得低於80%的規定,並反怪罪民進黨超譯。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吳宗憲、黃建賓、游顥等人共同領銜提出勞基法修法草案,主張建立試用期法制化,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試用期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

牛煦庭這項提案立刻在社群平台被炎上,許多民眾痛批,又想將台灣拉回低薪,若原本月領5萬元,試用期硬是被強扣1萬,差距甚大;亦有人質疑,月領35k以下者,將變成比最低薪資27k還低。

對此,牛煦庭宣稱,因為接獲很多勞資陳情案,如勞工應聘新台幣4萬5000元的薪水,結果試用期卻是領基本工資,他們認為試用期應該要以「職訓考核為主」,也為了避免部分企業以遠低於全薪的薪資約定試用期的待遇,所以有「試用期的8成薪樓地板」入法的概念。

很多民眾的擔心,第一個是擔心八成薪低於基本工資,牛煦庭堅稱這不可能發生,因為法案中有明定「試用期間之勞動條件應符合本法之規定」,所以不可能低於最低工資。

另外的擔心,是會造成「錨定效應」,讓本來試用期都會給全薪的公司,可能變成只給八成,牛煦庭也自認這樣的質疑,不無道理。

在被民眾罵爆後,牛煦庭反怪罪民進黨不要還沒看到法條就自行超譯、到時候審議也請不要阻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