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日前遭爆他是「台版N號房」創意私房的高級會員,同時曾經購買7部未成年少女性影像,引起軒然大波。除了不少藝人與他切割之外,藍綠立委也提出修法要求,加重持有未成年性影像的刑責。對此,時代力量主席王婉諭表示,處罰犯罪者當然很重要,但是千萬不能搞錯方向,除了加重刑責的提案,希望立法院的同僚們可以再多想一下,別讓台灣社會的同仇敵愾,留下修法未竟的遺憾。

王婉諭表示,在這次的事件中真正受害的是「創意私房」中的無辜被害者,而非作為「會員」的黃子佼。她始終關心的是三年前她接到陳情時,那群最無助的受害者。

她表示,當時有一群時值青春年華的無辜女性,陸續在社群平台上收到訊息,告知他們遭偷拍的訊息,並且刻意用照片來詢問「這是你嗎?」,讓這群被害者心生恐懼。第一次面對這種情況的被害者們,陸續與她團隊聯繫,希望能獲得協助。經過與義務法律諮詢和協助後,她們也反過來透過這些刻意來訊「騷擾」的「會員」們取得了更多資訊,逐漸發現這並不是個案,背後可能有更大的利益結構,於是她們決定展開法律行動。

王婉諭也指出,當時已經出現個資洩漏問題的被害者們,對於是否要提起訴訟有許多猶豫。除了擔心漫長的司法流程會徒勞無功,更害怕過程中會招致更大的傷害。如果告了沒有用,影像沒有移除,不能斬草除根,反而成為論壇上的熱點,這讓人怎麼承受?再加上許多人光是在報警、蒐證的過程,就已經心力交瘁,更無法想像未來司法偵查過程中,如果要一再的比對指認,等於是不斷的提醒她們,這些私密影像已經不知道流轉到多少個論壇裡。

所以,最終才決定,這案子由她擔任告發人,並由陳孟秀律師協助訴訟進行。唯一幸運的是,這案遇上了鍥而不捨的檢警,才讓事情進一步突破,並且追蹤到背後的龐大產業鍊。而當時偵辦本案的警察也說,​​他也有女兒,他無法想像有一天他遇上這樣的事情,所以為了他一定要站出來,那位警察是這麼告訴她的團隊夥伴的。所以,真正重要的事情只有一個:讓惡行終止,不讓更多人受害,也別讓現在的被害者們,受到二度傷害。

王婉諭表示,近日看到很多演藝圈朋友發布聯合聲明,希望立法院盡快修法,也看到很多立委們紛紛展開行動。我認為這是好事。只要大家願意關心,事情就有機會往好的方向發展。但完整參與上一次修法的我,也必須要提醒大家,修法機會難得,千萬不能搞錯方向。

她也表示,立法院在2023年已完成「四法聯防」的三讀,成功完成「散佈性私密影像刑罰化」、「加重散佈兒少性私密影像刑責」、「增訂平台下架影片義務」等任務。然而時代力量當時的部分修法與政策建議,仍未被採納。

首先,比起修法更重要的是挹注偵查量能法律不會自己走路,要有人執行落實。「運氣好」才遇上好的偵查單位,不是法治國家應該要有的常態。現況是科偵隊有技術卻沒有知能,而婦幼隊則是有意願卻沒有資源。如果國家沒有透過政策引導,那未來被害者們只能繼續賭運氣。因此,她認為最重要的是優先建構跨部會合作的偵查量能,補充人力,透過專責人力的應用,才能給予被害者最大的支持,甚至陪伴他們走過漫長的康復歲月。

再來是,限制接取成效有限,以阻斷金流作完整配套這幾天數位部出來多次表示,會用「限制接取」來處理論壇,這其實是上次修法中,幾乎沒辦法中的辦法。雖然可以限縮使用族群,但是治標不治本,只要使用者換個DNS伺服器就輕易解決了。尤其本案中,架設在美國、主導者老馬是中國人的「創意私房」,怎麼限制接取都沒用。這也是為什麼,這幾天新聞報導會說「創意私房又復活了」,因為他只要不斷更換域名就可以規避法規。

她認為,目前最好的方式,就是阻斷金流,讓想賺錢的人賺不到錢。過去檢調幾乎束手無策的虛擬貨幣金流,從去年到現在已經有了一些突破,凍結、扣押被詐騙的虛擬貨幣,已經透過與交易所的合作來達成。「創意私房」的虛幣金流,從會員買方到收幣賣方,都留下不可磨滅的紀錄,台灣的檢調是有能力下手斷鍊、一網打盡的。

最後是除了兒少,成人也是性影像外洩的受害者,她們在上一次的修法中曾大力倡議,最終被納入「兒少性影像」,但在「成人違法性影像」中仍未採用的「同一影像全面移除」機制,應該被擴大適用。目前國外的各大平台,可以利用技術,在網路平台中搜尋比對「兒少性剝削」的影像和圖像,符合者即可刪除。我認為政府應該要將此機制擴大至所有違法被傳播的性影像中,並且與數位平台業者展開具體溝通,讓他們也能以自律精神參與。當然,除了以上三點外,前幾天我所提出的「專責機構」以及「性私密影像恐嚇立法」也希望在修法過程中能被具體討論到。

王婉諭最後告訴關注這件事情的大家,處罰犯罪者當然很重要,但請不要忘記案件中被影響最深的受害者。他們所處的煉獄,不會因為判刑結果出爐就輕易消滅。對他們來說,真正的解脫,是從根本摧毀這個惡意產業鍊,終結驅動惡意與營利交互餵養的金流。讓這些影像,不要繼續流竄在這個快速流動的網路中,讓他們繼續被困在這個無遠弗屆,但卻永無安寧的無形囚牢之中。除了加重刑責的提案,她希望立法院的同僚們可以再多想一下,別讓台灣社會的同仇敵愾,留下修法未竟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