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藝人黃子佼涉及持有未成年私密影像,經檢方調查發現,黃是偷拍論壇「創意私房」的高級會員,引發社會輿論譁然。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8日)則喊話,誘惑或強制兒童或少年拍攝性影像,然後販賣獲利,應加重刑罰起碼至10年以上。

王鴻薇指出,這次黃子佼持有7部未成年性影像,引起社會大眾再度關心未成年性剝削或性交易,特別是法官判得過輕,讓大眾無法接受,而修法的聲音高漲。事實上,性暴力防治四法,包括:《刑法》、《犯罪被害人權益障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都在去年初修正通過實施,但經這次事,外界顯然覺得不足以懲治拍攝,販賣或購買的犯罪或共犯者。

王鴻薇表示,黃子佼身為公眾人物,又承辦政治很多公益廣告,爭議不斷,行為如此不檢點,如今已然社死。但這種行為仍有必要有加重刑罰的方式,嚇阻再有人以為有錢可以購買可以持有,助長未成年者繼續遭到非法性拍攝,滿足這些變態者。

王鴻薇因此主張,另人人神共憤的是,以欺騙、誘惑或強制兒童或少年拍攝性影像,然後販賣獲利,如同這次「台版N號房」的論壇,更應該加重刑罰起碼至10年以上,否則不足以遏阻這些對未成年性剝削的犯罪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