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履行我國與馬紹爾群島共和國經濟合作協定的關稅減讓承諾,行政院會今(28)日通過財政部擬具的「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針對原產於馬國相關的農、工產品,共計3,043項貨品取消進口關稅,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這次「海關進口稅則」修正,主要是為履行我國與馬紹爾群島共和國經濟合作協定的關稅減讓承諾,針對原產於馬國相關的農、工產品,共計3,043項貨品取消進口關稅,有助於深化雙邊經貿關係,而且對於我國經營太平洋地區經貿及合作關係,也具有指標性意義。

陳建仁進一步表示,這次也同步修正部分貨品施行稅率,以符合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與擴大資訊科技產品貿易宣言的承諾,彰顯我國恪守WTO規範以及履行義務的決心。該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財政部及相關部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修正要點如下:

一、台馬經濟合作協定部分:依據該協定我方關稅減讓承諾,以WTO會員之最惠國待遇稅率為基礎稅率,對原產於馬國之產品取消進口關稅:

(一)依據協定第2條第1項附件Ⅰ我方降稅清單,按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HS)2017年版海關進口稅則,原產於馬國之農、工產品計2,965項貨品,轉換為現行HS2022年版計3,043項貨品,於協定生效後立即降為免稅。

(二)各年適用稅率於第2欄稅率一次列出,並以MH作為馬國之英文代碼。

二、我國已於91年加入WTO及參與104年WTO擴大資訊科技產品貿易宣言,承諾減讓進口貨品之關稅稅率,惟目前仍有百蟎克、鋼鐵製刀柄、家用分門冷凍冷藏箱與腳架等7項貨品施行稅率超過約束稅率,為符合WTO相關規範,並參據產業主管機關經濟部及農業部意見,修正該等貨品第1欄國定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