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信義區「寶林茶室」疑似食物中毒風暴持續擴大,桃園衛生局27日晚間接獲疾病管制署北區管制中心通知,「寶林茶室」A13店腹瀉群聚案,其中1名個案為桃園市民眾,經疫調,患者於3月21日晚間至該店食用炒粿條,22日出現腹瀉症狀至診所就醫,23日再至醫院就醫,目前於一般病房住院中。

衛生局指出,今年已啟動市集美食稽查專案,針對全市50處公、私有市場及夜市高風險即食攤商進行食品抽驗,下半年度則將執行攤商製程環境衛生稽查。近日因發生重大食品中毒案件,衛生局利用建置之桃食安心資訊平台搜尋出轄內販售高風險食品之餐飲業者計207家,並以簡訊通知業者應重視食品安全衛生,食材儲存應遵行先進先出之原則並確保食材在最適當溫度內儲存。

桃園市政顧問顏宗海醫師表示,食品中毒可大可小,與病原菌或毒素最相關,不同的致病因子,帶來的嚴重程度也都不相同,嚴重食物中毒甚至會造成嚴重器官衰竭的生命危險。有些學者疑慮「米酵菌酸」中毒,但台灣未曾發生,印尼、非洲曾出現過相關病例,常見於發酵的米製品、椰子製品中受細菌污染,「米酵菌酸」中毒少見卻危險,因為產生的毒性強,嚴重者可能導致多重器官衰竭且死亡率高,臨床並沒有解毒劑,只能採取支持性療法。

顏宗海提醒,預防食物中毒「預防」是最重要的,民眾到餐廳用餐或外食應慎選,要注意店家環境衛生狀況;夏天食物中毒案例多,醫學上有個數字叫「危險溫度」,介於攝氏7~60度之間,微生物容易滋長。民眾買了便當,若是夏天,務必在1小時內吃完,冬天則把握2小時內,如吃不完就儘快放入冰箱保存,要吃的時候再加熱至70度以上,才能殺死微生物。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加強自主管理,落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注意廚房衛生狀況,確保製售產品之品質,食品從業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手部有傷口者不可直接接觸食物,應包紮傷口再佩戴手套,若身體不適應停止工作,以免將病原菌汙染食材。衛生局亦將持續加強餐飲衛生之稽查、輔導與抽驗,以確保民眾飲食衛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