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到台北市信義區遠東百貨「寶林茶室信義A13」用餐後腸胃不適各自就診,其中1人疑食物中毒引發急性腎衰竭不幸死亡。現在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新光醫院及三軍總醫院也傳出另3人有噁心、嘔吐及腹瀉等症狀,台北市衛生局26日晚間表示,用餐後出現不適症狀者增加至8人,其中6人就醫,已要求業者停業。

台北市衛生局說明,3月24日中午接到新北市衛生局通報,3月22日中午有2人到信義區百貨公司A13餐廳用餐,食用素食炒粿條。2人分別於當天晚上8點及10點開始出現噁心、腹痛及腹瀉等症狀,其中1人3月23日到新北三重醫院就醫後,轉院台北馬偕醫院就醫不治;另1人3月24日到診所就醫,症狀輕微。

台北市衛生局26日又接獲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新光醫院及三軍總醫院通報,有3人分別於3月19日及3月21日到同餐廳用餐,發生噁心、嘔吐及腹瀉等症狀,台北市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1條立即命業者暫停作業、停止供應餐點,台北市衛生局當晚又接獲民眾陳情,3人於23日至同一家餐廳食用炒粿條後,出現嘔吐、無力、喘等症狀,其中1人就醫。

台北市衛生局指出,台北市政府食安官李碧慧也會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疾病管制署及專家共同調查。餐廳現場發現未提具員工健檢資料、碟盤疑似有蟑螂排泄物、刀具夾放於流理台等3項衛生缺失,已要求業者在3月27日前限期改善,複查若不合格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6萬元以上罰鍰。

台北市衛生局續指,醫院及衛生局也已採集病患及餐廳環境檢體、工作人員手部檢體,要判定是否為食品中毒,須待醫院採集的人體檢體及衛生局採集之環境及手部檢體結果出爐,時間約需2週。若經綜合研判屬食品中毒案件,衛生局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開罰6萬元到2億元罰鍰,若屬情節重大足以危害人體健康之虞,將移請檢調偵辦。

台北市衛生局提醒,為預防食品中毒事件發生,不論外食或自行烹煮,都需特別注意餐飲場所的衛生狀況,避免生食,食材充分煮熟,迅速食用完畢,並確實遵守清潔、迅速、加熱或冷藏、避免疏忽四大原則。若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應於第一時間通報,並集中至醫院就醫,以利醫師判別是否為疑似食品中毒案件通報衛生單位調查,並協助採樣。

台北市衛生局人員到寶林茶室稽查。   圖:台北市衛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