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 25 日上午,聯合國安理會表決通過一份要求立即在巴勒斯坦加薩走廊實現停火的決議草案。表決結果為 14 票贊成,美國棄權。
這是自去年 10 月 7 日以來,首次在安理會決議中明確要求停火。
這份決議由安理會非常任理事國提交,「要求各方在齋月立即停火,從而實現永久可持續停火,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所有人質,要求擴大人道主義援助,加強對平民的保護,消除大規模提供人道援助的所有障礙」。
幾天前,美國版本的停火決議草案,被俄羅斯等國否決。
25 日討論的這份決議,由安理會非常任理事國提交,表決結果為 14 票贊成,美國棄權。
安理會決議的主要內容是,「要求各方在齋月立即停火,從而實現永久可持續停火,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所有人質,要求擴大人道主義援助,加強對平民的保護,消除大規模提供人道主義援助的所有障礙」。
安理會 25 日的這次決議稿,其實在 3 月 22 日的上一次安理會討論中就已經提交了,但是當天上會討論的是美國版本,遭到俄羅斯等國否決。
也就是說,在美國版本的停火草案 22 日被否決之後,安理會才在 25 日重新討論上次沒有討論的版本,並獲得了通過。美國沒有行使否決權。
至於美國這次為何選擇棄權這次安理會決議案? 國際專家表示 :
首先是,國際社會對要求以色列在加薩停火的意見非常集中、非常強烈,美國也不得不考慮避免讓自己成為眾矢之的。
其次,美國自己其實也向以色列表達了不要攻擊加薩南部城市拉法的要求,但卻遭到以色列當局的拒絕。在此情況下,美國希望透過安理會決議的方式向以色列繼續施壓。
第三,這次通過的決議版本,沒有要求「無條件」立即停火,但是要求「無條件」立即釋放所有人質。這就在實際上給了以色列主張權力的條件。
也就是說,這個版本主張的國際社會要求與對以色列--哈瑪斯雙方是相對平衡的,美國和以色列是可以接受的。
現在的問題是,聯合國安理會決議要求停火並釋放人質,對以色列和哈瑪斯能不能形成真正的約束?敵對雙方不執行會有什麼後果?
首先,安理會決議是有法律效力和執行約束的。安理會決議是目前國際社會所能形成的最具權威性和執行力的決定,代表國際社會與安理會五大國的共同意見。對抗安理會決議,首先就是跟安理會「五常」過不去。所以,以色列和哈瑪斯是必須考慮這份決議的。
第二,25 日通過的安理會決議,只是對當事雙方(以色列-哈瑪斯)提出共同要求,但並未賦權安理會或安理會成員國展開行動--這不是一個授權決議。
第三,如果以色列和哈瑪斯不回應安理會決議的要求,安理會可以採取進一步措施,包括具體的製裁和行動措施。
目前看,這次安理會決議具體效力可能會表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以色列將重新考慮在加薩南部拉法的行動,時間上可能推遲、方案上可能會優先安排和安置拉法地帶聚集的巴勒斯坦人;
二是哈馬斯必須考慮釋放大部分人質至全部人質。
根據先前國際媒體的報導,哈瑪斯目前決定釋放 40 名以色列人質,以換取以色列釋放 700 名囚犯。但 40 名人質僅為哈馬斯手中人質的三分之一。
以色列人在等待載有新獲釋人質的車隊。(資料照片) 圖 : 達志影像/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