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花蓮到台東的蘇花快速道路,國民黨立委傅崐萁等人提出特別建設條例,不過,行政部門則表達反對立場,認為立法院對行政院所提預算不等為增加支出之提議,質疑立法權干預行政權。不過,傅崐萁則怒批,國會在審議,輪得到你們交通部說三道四嗎?在講什麼?違憲之疑是你們交通部可以講的嗎?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25)日審查國民黨傅崐萁等委員提出的「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案。
傅崐萁說明提案時表示,生命無價、交通平權,台灣島這麼小,如何成為共同生活圈,從台北市到太平洋只要短短47分鐘,這就是韓國瑜提出的環島高鐵,大家未來不是夢。
傅崐萁說,2016年花東快的可行性研究交通部的可行性研究是819億元,但到2023年短短幾年造價2308億元,隔了7年,今天不做,明天就會後悔。現在交通部的報告又到2500多億元。所以如果持續延宕,對台灣均衡發展有莫大的所失。
傅崐萁也播放蔡英文在2015年談話稱,每次到花蓮來是一個好遠的旅程,不但火車票很難買,也很難訂。不但外面的人進來很辛苦,花蓮的鄉親出去也很辛苦。他們執政的優先就是改善東部的交通。
王國材在活動前受訪表示,民進黨執政後在花東投入相當多建設,加起來大概有3千億元。過去所有預算都是經過可行性、綜合規劃、環評,然後核定,用分年計畫提到立法院逐年完成。
王國材說,現在花東快速道路因為已經在109年啟動可行性評估,今年8月會有可行性報告出來,所以,過去、甚至全國各個個案都是走這樣的程序,如果用一個特別條例直接確定它的經費規模,或什麼基金,這跟過去走個案計畫是不一樣的。
王國材備詢時也表示,對於長期以來東西的不平衡,民進黨執政後已經投入2200億元,另外蘇花案有8百多億,所以總共有超過3千億都在花東。
路政司司長黃運貴認為此條例由特別預算方式提出,與財政計畫法第八條及行政院因應財政紀律法非營業特種基金之執行原則第二點規定,需具備新增且適足財源、且經檢討無法納入現有基金辦理者始得成立。本案建設需求可納入既有的花東地區發展條例辦理,無須另行設置花東快速道路花東發展基金。
黃運貴說,花東快速公路重啟可行性計畫係依立法院108年12月2日交委會臨時動議辦理,交通部公路局依此重啟可行性評估。目前以進入期末報告,預計8月完成。本計畫道路長達174公里,經過11個原民部落,並涉及地質敏感區,相關環評敏感複雜,容易造成與環保團體對立。
黃運貴說,本計畫規模粗估2250億元,依憲法第七十條,立法院對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本特別條例立法恐產生立法權干預行政權之憲政爭議。本條例有窒礙難行之處,致無法推動。
傅崐萁質詢時認為大選時,民進黨提名的立委候選人政見就是興建花東快,賴清德、蕭美琴有背書。大選完才兩個月,他要請問王國材內心是支持還是不支持?王國材則回說,「我支持它,所以,當時我們就進入重啟可行性」。
但傅崐萁則質疑,「今天你在求婚當下,你對你的太太講的是不是真心話?你今天面對全國人民,你講的是不是真心話?你支不支持花東快的興建,請部長回答?」王國材則說,「如果更明確來講,是不反對。」但他希望從他相關的評估去證明。一定要分析評估、可行。
但傅崐萁則怒斥,法律是由你們交通部官員來解釋的嗎?連立委都不能解釋法律,他們都不是大法官。現在連你們交通部也大法官。國會要有尊嚴,國會在審議,輪得到你們交通部說三道四嗎?在講什麼?違憲之疑是你們交通部可以講的嗎?你們申請過大法官解釋了嗎?執政黨要申請大法官解釋,我們尊重。
王國材則說,審查要有正義,要公平。這是我們工程師要做的,工程師不能先審就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