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質疑「曾文水庫抽泥作業」廠商涉及違反合約轉包牟利,對此,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回應,該案已交由政風處查察,也將廠商停權6個月,目前正在審議中,如真的有轉包的問題,履約保證金約2525萬將不歸還,並主動移送,杜絕不法情事。

黃國昌質疑「曾文水庫抽泥作業第三期」標案給英系大樁腳,清淤費每噸66.5元,結果該廠商得標竟馬上轉包清淤費每噸40元,賺了巨大差價,對此,南水分署回應,此案已交由政風單位查察,南水分署也主動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提報公共工程委員會停權6個月,不過因為承攬廠商向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出申訴,目前正審議中。

至於黃國昌提到的採購案預算單價是參考前兩期標案編列,未逾前兩期契約單價;如果與國內水庫曾辦理之抽泥標案契約單價一噸52~319元相較,並無明顯過高情事;至於本標案單價每噸65.5元,包括抽泥船組裝、抽泥勞務及計量室建置等費用,而承攬廠商轉給下包廠商單價每噸40元僅為抽泥勞務費用。

依本採購案之契約規定,廠商如有轉包情事者,履約保證金得不予發還。該採購案已終止合約,部分履約保證金2525萬5,000元尚未發還,後續如經公共工程委員會審議確認廠商有違反《政府採購法》第65條規定轉包,將依法及契約規定沒收履約保證金。南水分署強調,所有採購標案均依法辦理並透過廉政平台把關,採購過程中如有相關違法事證,均主動移送,杜絕不法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