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輛遊覽車昨(20)晚直接撞到涵洞,導致車頭被削掉一大塊,釀1死14傷,經調查後發現該司機從上午5點多就出發,一直到事發時的晚間8點多,已工作了15小時,因此有可能是疲勞駕駛導致事故,對此,公路局表示,根據規定,遊覽車從集合報到至行程結束不能超過11小時,但若中間休息時間超過3到4小時以上就可以扣除。

公路局指出,昨晚8時27分發生遊覽車自撞事故,進行阿里山一日遊,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與高雄市區監理所立即成立「0320仁武水管路遊覽車甲級事故應變小組」應變處理,車內乘客人數共25人,另有駕駛1人、領隊1人,總計27人,事故造成1死14傷。

事發後根據警方調查,發現肇事司機從上午5點多就出發,一直到事發時的晚間8點多,整整已近15小時,由於根據規定遊覽車駕駛手握方向盤開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且《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也明訂遊覽車自車輛到旅客集合處或報到起,至行程結束,單一駕駛人勤務最多不得逾11小時,有違法疑慮。

對此,公路局回應,經初步了解,肇事的楓滿遊覽汽車公司鄧姓駕駛連續手握方向盤駕車時間沒有超過10小時,中間有休息時間,符合《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另外雖然該司機工作15小時,有違反「單一駕駛人勤務最多不得逾11小時」規定的疑慮,但如果該行程中間有休息超過3到4小時以上可以扣除,目前還在調查中,如果違反規定將可處9千到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