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19日頒布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決議以「身分別」作為社宅租金標準,並指台北市與桃園市政府「可支持認同並不反對」,但內政部說法隨即遭桃市府打臉發布聲明稿澄清「與事實不符」。桃園市長張善政今(20)日強調,桃市現行社宅租金收費做法是前市長鄭文燦任內就提出的,對於內政部指市府依收入訂定分級,會有「錯置過度補貼」的說法,張表示「看不懂」。

張善政指出,台北、新北和桃園的社宅租金收費,基本上都是用居住戶的收入來分級,收入低者可以有較大優惠,該制度是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就提出來的做法,他接任後檢討這個做法,也覺得這個做法是比較合理的,並沒有因為政黨不同就有所改變。

張善政表示,現在內政部希望用別的做法,市府會持續溝通,畢竟桃園有實務經驗,經過多年的試用、調整,盡量做得更精緻化;至於內政部指桃園市近年推動所得分級做法「有錯置過度補貼題」,張善政直言「看不懂」,重申收入少的補貼多,是合理的做法。

桃園市政府呼籲中央,社會住宅應依照住戶可負擔原則訂定租金,減輕民眾租屋負擔,同時建立永續財源,落實社宅安居的居住願景,強調社會住宅除了財務自償外,更肩負起照顧弱勢的責任,提供可負擔的租金,讓租戶在社宅安居,才是落實居住正義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