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嫌收受承攬警用監視器業者「台灣智慧光網聯盟」(台智光)負責人李慶煌近千萬元賄賂,利用質詢機會施壓台北市政府拉高預算,遭檢方聲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裁定200萬元交保;另外,前台北市長郝龍斌2012年與台智光簽訂BOT案,合約期限25年,北市府各單位皆使用台智光網路,市議員苗博雅批評,25年間北市府給台智光獨家生意,合約要求保底給台智光每年至少4億,等於一紙合約、25年至少承諾給這家廠商100億,根本就是不合理的大肥約。

苗博雅指出,根據與台智光BOT案的內容,北市府零出資,由台智光投入資金建置北市光纖網路設備,北市府轄下所有機關於營運期間皆須優先租用台智光網路,各機關如有個別需求可逕行與台智光簽定子約,且每年至少保底4億元、期間25年保證至少有100億收入,合約還規定台智光每年營收總額沒有到15億元就不用收權利金,只要營收總額在15億元以下,台北市所有的道路、橋樑、公園等公有設施就免費給台智光用於鋪設光纖網路,苗博雅直指這就是一個不合理的大肥約。

苗博雅續指,北市府讓台智光在台北市建置光纖網路,合約中的名目也是讓台北市成為智慧城市,北市府沒有收取台智光在地下、道路等鋪設光纖網路的使用費,給予台智光許多優惠,但台智光需給予台北市民優惠費率,讓市民以便宜費率租用最先進、最方便的光纖網路,實際上台北市根本沒有什麼人用台智光,台智光也沒有提供優惠費率給台北市民,在台智光的官網上可見,其費率還與中華電信差不多。

苗博雅提到,台智光在今年議價時主張,每支監視器每月3M傳輸費率收2200元,但北市府發現,其實一般企業型的3M傳輸費率僅被收1761元,以全台北市監視器來算,兩者相差1億元,所以在今年初台北市議會審預算時,自己才會主張砍1億元,苗博雅認為此案有諸多不合理之處,其中最可怕的就是「廠商每年都有新招跟你加錢」,希望檢調、廉政署詳加調查為何台北市會有這樣的肥約獨厚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