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護航監視器業者遭檢方聲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裁定陳重文新台幣200萬元交保。而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市長任內曾開記者會痛罵該案是「財團勾結議會詐取國家錢財」,他15日重申,藍綠聯合污錢,財團勾結議會,詐取國家錢財,一年至少8000萬元以上的金額,但他不曉得去年蔣市府怎麼執行這條預算。不過,資深媒體人黃智賢痛批,柯文哲當了8年市長,為什麼沒有想辦法處理?為什麼任內,還是跟台智光簽了新約?現在「講什麼風涼話?」

對於陳重文涉監視器弊案遭聲押,柯文哲受訪時聲稱,因為他做事非常認真,所以在預算通過以後,凡是被議會加但書,回到北市府後,他都要求逐條再自己看過一遍,當時台北市的監視器85%用2M的傳輸速度就可以解決,但是議會但書就加一條,如果要用2M傳輸速度,以後這狀態下攝影機只能買100萬畫素的攝影機,問題是現在100萬畫素的攝影機已沒再生產,那條但書的目的就是要逼北市府用3M的傳輸速度,這樣每年的傳輸費用至少增加8000萬,這個根本就有問題。

柯文哲指稱,可以去調資料帶出來看,他當時出來怎麼抨擊的?他都還沒下台,國民黨跟民進黨就聯合污錢,而且是財團勾結議會,詐取國家錢財,一年至少是8000萬以上,因為他就卸任了,所以也不曉得在2023年蔣市府是怎麼執行那條預算。都知道有問題了,要編2024預算是怎麼放水的?所以要去查2023怎麼執行的,2024是基於什麼理由去放水,如果是議員的施壓,要有勇氣該覆議就覆議,如果覆議還是不對,應訴諸民意,該堅持的要堅持。

對此,黃智賢在臉書發文寫道:「檢調對台北市議員陳重文跟台智光發動26處搜索。陳重文跟台智光關鍵人物,都被重金交保。這個案子,也勾起許多人,對這個怪異案子的懷疑。一切都起源自2012年。2012年,台北市長郝龍斌,因為要建置光纖網路,跟網路廠商台智光簽了25年的長約。這是一個BOT案。台北市政府零出資,由台智光在25年內,投入『號稱』近四百億,建置北市光纖網路設備。」

黃智賢指出:「台北市政府轄下所有機關在營運期間,皆須優先租用台智光網路,各機關如有個別需求,可逕行與台智光簽定子約。所以,台北市政府所有機關,在2012年未來的25年內,只要想建置網路,都要優先使用台智光。公部門很喜歡用BOT處理公務。因為表面上,公部門可以不用花錢。而貓膩,就在BOT的合約內容,政府讓渡多少權利,得回多少利益。魔鬼就在合約裡。」

黃智賢續指:「高鐵BOT,最後搞到政府花了起碼4000億,最後,還得入股,才挽救了破產的高鐵。台北大巨蛋BOT,馬英九的財政局長李述德,被判圖利遠雄。高雄捷運當年,不肯跟台北市一樣走公營路線,也是搞BOT。郝龍斌要建置市府的光纖網路,其實大可以用單純的採購案解決。台北市是台灣最財雄勢厚的城市,根本不缺錢。可是郝龍斌卻還是因為『零出資』這個甜頭,把台北市政府未來25年的網路自主權,全部讓渡給台智光這家公司。」

黃智賢質疑:「2012年到2037年這漫長的25年,不管網路技術如何日新月異,價格如何低廉,都跟台北市無關。現在是2024年,家用網路都已經是50M,100M,價格只要幾百元。可是,警用監視器傳輸,卻在爭執要2M還是3M。價格更是高得離譜。台灣網路公司裡,中華電信不但技術最強,更是公營公司。為什麼當年,一定要用BOT解決網路採購的問題?為什麼不給中華電信?」

黃智賢強調:「如果2012年不是BOT的25年漫長合約。如果得標者是公營的中華電信。會不會,現在就是另一個故事了?現在我們卻被困於2012年的舊技術與高價裡。台智光不但得到25年獨家生意的保障,而有兩個優惠:一、各廠商在管溝掛線,要交使用費給市政府,1公尺1.2元。但台智光卻可以免費掛線。二、營業額只要不超過15億,不用交權利金給台北市。三、幫民眾布建"光纖到府”的權力。如果達不到20%,市府可以收回權力。但現在其實只有1%。」

黃智賢在文末表示:「2012年時,台智光的背景是大股東是台通光電跟鴻揚。台通光電的大股東則高育仁家族事業。高育仁是朱立倫的岳父。鴻揚的背後是郭守正。台智光從2012年到2024年,歷任3位市長。牽涉眾多市議員。就看檢調這次,可以查到什麼藏得很深的東西。這25年BOT案,如果公佈合約,就知道合不合理。柯文哲說他早就知道有問題。他當了8年市長,為什麼沒有想辦法處理?為什麼任內,還是跟台智光簽了新約?現在講什麼風涼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