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法》修法後的第一案就是信大水泥在「宜蘭大白山區的採礦案」,由於該案場20年沒有開發,且具有保安林、台灣水青岡以及地質爭議,但在昨(7)日審查會議時,業者皆無因應對策,讓所有單位都反對次採礦案,最後退回主管機關地礦中心,不過地礦中心態度模糊,因此環保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喊話地礦中心說明清楚,若沒有開發必要性,就應該廢止此案的礦業用地。

《礦業法》於去年5月順利修法,扭轉過去礦業霸權的情況,業者也須有明確理由才能開發,對此,《地球公民基金會》在臉書上發文指出,昨日參與礦業修法後第一案的會議,由於該案場20年沒有開發,依法需要進行環境差異分析,並於昨天進行第二次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審查,並分享會議的情況和心得。

大白山區除了既有的保安林、台灣水青岡以及地質爭議之外,隨著進入第二次審查,也蒐集到更多生態資料,發現當地絕無僅有的生態環境,信大水泥在宜蘭太白山區的採礦案共30公頃,和林業署管理的「2719號水源涵養保安林」中,重疊的礦場面積多達100公傾,過去潤泰礦場、萬達礦場等開發案件皆已被否決,礦區下游的蘇澳鎮公所更表明武荖坑溪每年必須編列大筆預算整治,如果繼續放行礦業開發,將導致更多經費必須投入河川治理。

加上信大水泥本次計畫開發區域是冰河時期的孓遺物種——台灣水青岡,海拔最低、位置最東的棲地。且隨著近入第二次審查,更多生態資料顯示出開發地區還有許多只分佈在石灰岩地質的物種,在季風氣候形成的植被壓縮以及石灰岩的地質作用下,這裡是台灣乃至全世界唯一能夠同時擁有如此植群組成的地方,開發將可能讓瀕危物種的生存環境受到更多衝擊。

且面對生態問題,據業者目前提出的報告書,雖提及針對21種珍稀物種會個別移植20株並確保存活率,但個別移植根本無法解決生態爭議,棲地遭破壞後如何恢復原有生態功能,也都沒有更清楚的說明。另外,預定要開發的礦區東南側屬於順向坡,而全區更是岩屑崩滑中高潛勢區,因應對策中卻沒有針對如何因應災害風險提出對策。

不過《地球公民基金會》也指出,《礦業法》修法後,已可以明顯地感受到,過去礦業霸權的氣氛被扭轉,讓地礦中心外的各主管機關,包括林業署、宜蘭縣政府、蘇澳鎮以及南澳鄉公所等,都能有空間與立場表達意見,也都明確表示反對此案,會議審查結論將此案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地礦中心。

但對於環境部將本案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地礦中心,面對其他機關的明確反對,卻只表示尊重審查結論。因此《地球公民基金會》喊話地礦中心明確表達態度,評估台灣水泥需求,若此案確實有開發的必要性,應該說明清楚,若沒有開發必要性,就應該廢止此案的礦業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