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三無船」因我國海巡驅離而試圖逃逸,結果在高速航向下翻覆,海巡人員立即救助,4人非法闖入我方水域的中國籍人士有2人死亡的意外事故。對此,中方無視中國船隻違法在先的事實,刻意扭曲責任歸屬是我方「惡意執法」,我國國會部分立委也對此有所呼應,朝野各方爭論不休,立法院內政委員邀請海委會針對「金門撞船案;翻船執法過程及後續處理」進行專題報告;不過,海委會「捍衛執法正當性」書面報告改成「取締大陸籍快艇事故案」,引發藍營立委不滿,抨擊藐視國會!

中方刻意視而不見「三無船」違法在先

問題是,雙方船隻碰撞是結果的樣態,倘若是針對碰撞而導致翻船的過程進行檢討,在國會殿堂上朝野攻防,這恐怕會對我國主權及管轄權產生嚴重的問題,特別是牽涉到敏感的兩岸關係;除此之外,若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為名的專題報告,在相關鑑定未完成司法程序的情況下,涉及到立法權與司法權的憲政秩序,顯然,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未和海委會溝通,部分委員有意製造國內社會輿論的衝突。從國會監督行政機關的角度來看,專案報告應尊重海委會,尤其要顧及國家利益和尊嚴。

理性來看,海委會捍衛執法及管轄權的說法具正當性,而且就驅離和登船檢查的作業流程也是合法有據,從中國「三無船」闖入我國水域的開始,金廈距離又相當近,中方有管理自家非法船隻的責任,放任沒有任何登記的船舶出航,以及船上中國籍人士又無駕駛任何證件,顯然中國政府有瀆職的疑慮,倘若是故意視而不見,那就是官民勾結的問題。而我方依據主權原則及相關法令,理性驅逐及示警是具負責的表現,更不用說在意外事故發生的當下,也立即採取救助行動,這值得肯定。

我方應檢討如何提升海上的執法能力!

當然,立法院針對整體事件要求海委會專題報告,這也符合了國會的職責所在,畢竟在過程中,仍必須有檢討及改進的地方;但是,關鍵點在於探討該事件的角度及出發點,以身為國家最高立法機構的立法院來看,特別是就兩岸情勢的議題或事件,更要從「國家主權」及「國家利益」的視角來看待。依據上述邏輯,這次取締中國三無船的事故,最值得探討的地方有兩個面向,一是「中方放任的前提下,如何防範中國船艦的侵擾」,二是「捍衛執法的立場上,如何提升海上作業的能力」。

中國沒有管理好自己人民駕駛違法船隻,以及對闖入他國海域的行為視而不見,這增添了雙方爆發衝突的可能性,換言之,我方必須提高查緝和警示的次數和頻率,除了是要捍衛我方立場之外,更是要藉此來要求中方必須善盡「自我管理」的責任。此外,這次驅逐及查緝過程中,海巡人員未有即時的錄影紀錄,這也是必須檢討的地方,這是相當重要的瑕疵,特別是面對蠻橫無理的中國政府,未來如何提升我方海上管轄的設備及因應能力,必須提出具體改進、強化的方案,這才重要。

可悲的是,部分立委不斷要求自己政府要為中國三無船違法闖水域翻覆負責,甚至有在野立委要提案成立「調閱小組」,這根本是毫無民主法治及國家忠誠可言,由於這個事故已經進入司法程序,立法院不得調閱相關卷證,違憲成立調閱小組,已是立法權侵害司法的問題。其次,一再渲染碰撞及翻船,倒果為因所為何事?和中方的說法根本是異曲同工,難道是要為中方服務向我政府施壓嗎?不得不懷疑這些國會議員有意向中方展現「愛國統一力量」的忠誠,不是台灣的中央民意代表,而是中共的在台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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