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4日)功過國民黨板國會改革法案,包括:立法院正副院長記名投票、強化人事同意權審查暨記名投票、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以及國會調查權、聽證權及藐視國會罪、偽證罪,共5案。

根據國民黨團提出的版本,提案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其中,被質詢人的答覆,不得超過質詢範圍,除對國安有立即明顯危害、或依法應秘密的事項,否則不得拒絕回答或提供資料,也不能作虛偽不實陳述或有其它藐視國會的行為。

國民黨團也提案,若違反規則,由會議主席或質詢立委提案,經出席委員5分之1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可處被質詢人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要求限期改正,可按次連續處罰,對於情節重大可送司法機關,可處罰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另就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國民黨團提案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明定總統應於每年2月1日前向立院提交國情報告書,並在3月1日前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新任總統應於就職兩週內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並在一個月內前往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

此外,立委在總統國情報告完畢後,可提出口頭及書面問題,口頭提問時總統應接受即時詢答;相關發問時間、人數、順序、政黨比例等事項,由黨團協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