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副總統蕭美琴自去年美國返台時,帶回4隻愛貓,曾透露受防疫規定,愛貓須隔離7日才能回家,飽受相思之苦,農業部防檢署今(29)日宣布,修正「輸入應施檢疫物檢疫準則」,於回國前180日至1年內,抽血檢測狂犬病中和抗體力價檢測須合格,還並要提出相關報告佐證,符合這2條件入境時就可隨飼主返家,無須隔離檢疫。
農業部防檢署表示,修正「輸入應施檢疫物檢疫準則」第8條附件6「犬貓輸入檢疫條件」部分規定,於回國前180日至1年內,抽血檢測狂犬病中和抗體力價合格,並符合以下三種條件任何一項,包括「於回國120日前向防檢署申請輸入檢疫同意文件」、「由輸出國動物檢疫機關直接提供檢測結果聲明書」、「由狂犬病中和力價抗體檢測實驗室直接提供檢測合格報告」,經防檢署核發輸入檢疫同意文件後,貓犬就可直接帶入境,無須隔離檢疫。
農業部防檢署還補充,貓犬入境檢疫規定中,除了農業部公布11個狂犬病在非疫區國家,民眾若想從其他國家,攜帶犬貓入境前,須在回國90日前,抽血檢測狂犬病抗體力價,而回國20天前,須申請犬貓輸入檢疫同意文件,接著貓犬入境後,須隔離檢疫7天,經檢疫合格後,才能返家,而新措施上路後,現在變為「需隔離或免隔離」雙軌制度,飼主可依據自家貓犬健康狀況、再配合規定辦理程度,及往返隔離檢疫設施的通勤時間等因素通盤考量。
另外,針對國內貓犬輸出後自疫區回國、參加國際競賽或政府機關邀訪,須申請短期輸入的犬貓、出國救災30日內返國的搜救犬、公務值勤犬也做相關修正,若貓狗輸出前,有通過狂犬病抗體力價檢測,原須輸出90日內回國免隔離,修正後為延長抽血日1年內回國免隔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