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兩岸高度關注的海巡署被控在執法陸籍大陸漁船釀 2 死的事件,卻發生執法過程沒錄影,演變成雙方互相指控無法達成共識的局面。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天( 24 日)在臉書發文質問,5 年前承諾編列的密錄器預算去哪了?照規定海巡執行職務,必須隨時以照相、錄音、錄影或其他蒐證方式,保全相關事證,若拿不出錄音、錄影是不是證明海巡執法都在違法?
王鴻薇指出,面對種種疑問,海委會主委管碧玲只用「以第二預備金支應海巡署全數執勤人員欠缺的密錄器。」來轉移「沒有錄影畫面」的問題。
王鴻薇質疑,密錄器是否真的不足,她說,前海委會主委李仲威在 108 年接受前立委趙正宇質詢,就回答海巡人員執勤、出海都有安裝密錄器;當時趙正宇也提出臨時提案,建議海巡署研議配發密錄器予基層海巡人員。
王鴻薇說明,「海岸巡防機關海域執法作業規範」第九條也規定海巡人員執行職務,隨時以照相、錄音、錄影或其他蒐證方式,保全相關事證。「若今天拿不出錄音,錄影不是證明海巡執法都在違法!」
王鴻薇質疑,海巡人員在執法時是應該有密錄器、錄影存證的,如果密錄器不足, 108 年以後海委會、海巡署就要逐年編列密錄器預算,那怎麼會 5 年過去了,還在要用二備金?
以上種種疑問,都讓王鴻薇感嘆:「到底是海委會李主委之前備詢說謊、把立法院決議當塑膠;還是海委會管主委行政怠惰,該有的程序沒做?抑或是有什麼難言之隱,讓密錄器和錄影畫面人間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