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快艇非法越界,在逃避我國海巡查緝期間,翻覆造成2死,因為沒有錄影紀錄,使得海巡署被質疑隱匿碰撞的事實。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22日)指出,金廈海域事件荒腔走板、疑點重重,讓兩岸關係雪上加霜,一定要查明真相,有人負責。按照2016年憲兵搜索事件,時任民進黨立委管碧玲的標準,現在的海洋委員會主委管碧玲應該要下台。
就外界質疑,管碧玲昨天澄清,這種事情不可能隱匿,海巡沒有隱匿的動機,有第三人責任險,就是有碰撞,海域和陸域上的車禍是一樣的,沒有碰撞,怎麼會有第三人責任險?海巡署的說法被認為難昭公允,所以請檢察官偵辦還原真相,
管碧玲說明,緊追登檢前,都是不斷貼近,多次碰觸的過程,因為要靠近,才能跳上受檢船舶,在靠近、調整彼此船位的過程,就有持續碰觸的風險,此時蛇行,加倍危險。海巡署的說明方式,是基於他們日常的經驗,沒有隱匿的動機,這種事情無法隱匿,誰都知道。
羅智強則指出,2016年的憲兵搜索事件,管碧玲當時質疑憲兵指揮部在最關鍵的時候沒有錄影,並要求「該下台負責的人要有自覺」,不要犧牲基層。按照管碧玲的標準,這次的金廈海域事件,如此重大關鍵事件,竟然沒有錄影,造成各說各話,難以釐清責任,「該下台負責的人要有自覺」這句話,管主委要不要送給自己?還是要推給基層的執勤人員」?
羅智強表示,金廈海域事件造成兩名中國人士死亡,兩岸惡意螺旋不斷升高。當中最關鍵的,就是海巡署的執法過程有無過失。釐清真相是解決問題的先決條件,只要拿出錄影,就可知道當時是怎麼回事,但海巡署居然說「沒有錄影」。
羅智強指出,依照《海岸巡防機關海域執法作業規範》,海巡人員執行職務,應「隨時以照相、錄音、錄影或其他蒐證方式,保全相關事證,以為函送主管機關或移送檢察機關查處之依據。」規定清清楚楚,為何沒有按照SOP?放在身上的密錄器不是標準配備嗎?
羅智強也質疑,海巡署說CP-1051 艇未配備「全船監視系統」,當時高速追逐、船身接觸,同仁因專注平衡而未使用手持式攝影器材蒐證。他已就此提出書面質詢,為什麼CP-1051艇沒有配備「全船監視系統」,是經費不足?還是採購疏失?廣大興事件時,當時的管碧玲怪政府對國際宣傳不力,還自己製作影片還原真相。現在管主委為什麼拿不出事發影片,為什麼讓人感到黑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