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112)年底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公布碳費收費辦法草案,今(113)年起溫室氣體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的電力業及大型製造業為收費對象,而環境部也在今(1)日公布了「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共有13類143項減免方法,供各級政府和企業方便申請碳費扣減。

112年12月29日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公布碳費收費辦法」草案,明年開始溫室氣體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的電力業及大型製造業為收費對象,且根據「碳盤查管理辦法」,明年的碳排放量,114年4月底前完成盤查登錄,並於5月完成線上申報後繳納。

而《氣候法》也訂有可以國內減量額度申請排放量扣減,因此環境部今日公布「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重新檢視及評估原溫室氣體抵換專案的256項減量方法,經去(112)年12月13日「環境部溫室氣體抵換專案及自願減量專案審議會」審定結果,共計13類143項減量方法列為首批自願減量專案適用之減量方法,並公告於「溫室氣體自願減量暨抵換資訊平台」上,使環境部所核發的減量額度能對接國際要求的品質規範以達到實質減量成效。

此外,環境部也針對減量技術成熟、計算簡易明確且於我國有執行案例,例如燈具、冰水主機等能源設備汰換計10項減量方法,在提出申請註冊階段,可免除經第三方查驗機構驗證程序,在不影響實質減量成效條件下,簡化行政作業流程以提高申請單位參與意願。

環境部強調,事業如欲取得減量額度,應依審定公開之減量方法執行自願減量專案,並經實際監測減量成效後才能申請審核減量額度。另外,目前市面上出現許多減碳或淨零相關課程,標榜開發台灣碳匯、碳權的名義,吸引大家參與,但目前台灣有關碳匯的課程僅有「造林與植林碳匯專案活動」,1項針對新植造林的減量方法,尚未有其他碳匯相關適用的減量方法的專案。

另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國內各領域專業人士依管理辦法第10條及第11條規定,研擬提出新的減量方法並經審定公開,事業才能依該減量方法執行專案申請審核減量額度,以確保減量額度為高品質的實質減量成效,環境部提醒參加相關課程時,應深入瞭解課程內容的真實性,切勿被誇大不實及引人錯誤之宣傳資料所矇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