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近日核定台中捷運藍線和綠線延伸的綜合規劃,2條線中央共補助858.37億元,不少縣市也跟進表示想爭取中央補助,對此,交通部指出,捷運建設經費中央與地方分擔方式指出,經費補助方式全國一致,分為自償性和非自償性的經費,其中非自償性的經費由中央和地方政府一起分攤。

近日交通部核定2條台中捷運路線,分別為藍線和綠線延伸。台中捷運藍線西起台中港,往東行經過沙鹿、西屯至台中市區,是串聯台中港與台中市區的捷運路線,並與捷運綠線銜接轉乘;綠線則向南延伸至彰化鹿港線節點,往北延至大坑,有助於大坑風景區觀光人潮輸運,2條線中央共補助858.37億元。

而不少縣市政府也跟進表示想爭取中央補助,因此交通部解釋捷運建設經費中央與地方分擔方式,均係依據「大眾捷運系統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申請與審查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具全國一致性原則。

有關捷運建設計畫經費包括用地費及工程費,其中工程費又分為自償性工程經費、及中央與地方共同負擔之非自償性工程經費;前述自償性工程經費係捷運營運期間票箱收入,以及地方政府藉由車站周邊土地開發與租稅增額等籌措之自償性財源,該財源未來屬地方政府收益,作為挹注捷運建設經費,至於中央與地方共同分攤的非自償性工程經費,其分擔比例依計畫所在之地方政府財政級次及自償率相對應的中央補助比例,計算中央與地方政府的分擔額度。

例如台中捷運藍線建設計畫總經費1615.14億元,其中用地費135.41億元、工程費1479.73億元,而台中市為第二級財政等級在本計畫自償率為34.36%,中央政府對應應補助675.59億元、台中市政府負擔190.54億元;以上合計,台中市政府實際分攤379.77億元、中央政府分攤675.59億元。

至於台中捷運綠線烏日文心北屯延伸總經費355.91億元,其中用地費13.59億元、自償性經費90.22億元及非自償性經費252.10億元,其中中央分擔182.78億元、台中市政府及彰化縣政府分擔69.3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