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署今下午開臨時記者會,由疾管署長莊人祥主持。莊人祥說,高端公司董事會決定提早公開與政府簽訂的新冠疫苗採購合約,雖該合約原本保密期限為5年,今日為昭公信,雙方皆同意提前公開。莊人祥也秀出保密合約的條款部份,指出雙方保密義務,自合約簽署日起,滿5年後解除,「並沒有所謂封存30年的問題。」
莊人祥表示,該合約分成2次簽署,第一次2021年5月28日簽署探購契約,該內容參照行政院公共工程會的財物探購契約範本,只是因為該範本契約保密條款不足,沒有納入商業保密款,所以在議約過程中,有口頭約定應恪守保密義務。
而在2021年6月8日高端公司提出,在探購議約及履約過程中,會提供許多原物料資訊,為避原物料價格(涉及國外供應商機密資訊)外流,並參酌國際間COVID-19疫苗緊急探購狀況,各國政府與疫苗廠皆未對外揭露商業條款,希望增補保密條款。
莊人祥表示,因雙方希望皆有保密責任,因此於2021年7月19日增補保密合約書,保密期限為自合約簽署日起滿5年後解除。
莊人祥也表示,針對高端COVID-19疫苗探購契約的「保密合約-第四條」部份,有載明契約期限及終止,為雙方同意對「機密性資料」之保密義務,自合約簽署日起,滿5年後解除,或是由雙方另行以其他合約約定解釋保密責任。莊人祥也說明,由此條例可看出,保密確實是5年,並沒有所謂封存30年的問題。莊人祥強調,保密條款在每一家藥品採購合約裡都會出現,不僅僅是針對高端已。
疾管署重申,針對各項COVID-19疫苗採購與接種計畫之推動,均秉持專業且以全民健康福祉為優先考量,一切依法行政。高端COVID-19疫苗採購案過去已受監察院、審計部及立法院的調查與質詢,已充分接受檢驗,並無不可告人之事;又檢方偵查相關案件共63案均以「查無不法」簽結,顯示政府並未規避監督或涉及任何不法情事。
疾管署今下午開臨時記者會,由疾管署長莊人祥主持。並說明高端合約相關爭議細節。 圖:疾管署/提供
疾管署今下午開臨時記者會,由疾管署長莊人祥主持。並說明高端合約相關爭議細節。 圖:疾管署/提供
高端COVID-19疫苗探購契約的「保密合約-第四條」部份,有載明契約期限及終止,為雙方同意對「機密性資料」之保密義務,自合約簽署日起,滿5年後解除。 圖:疾管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