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已於去年底公布碳費收費辦法草案,並於1月3日召開座談會,宣布每一排放廠每年都有2.5萬噸免徵碳費額度,不過這方式讓10個環團質疑,環境部曲服工總的壓力,違背設立碳費的宗旨,對此,環境部今(6)日回應,座談會僅是彙整外界的意見,仍會持續溝通,凝聚共識。
昨日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台灣樹人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青年綠人協會、台灣無條件基本收入協會、看守台灣協會、桃園海岸生態保育協會、荒野保護協會、綠色和平基金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10個環保團體昨日發表聯合聲明指出,環境部於3日召開「碳費徵收子法推動進度交流座談會」,突然公布每一個排放廠每年都有2.5萬噸免徵碳費額度。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表示,有此免費額規劃,是基於行政管理的方便,同時盼藉由新公式,讓略高於收費標準的業者能加速節能省電,減碳至2.5萬公噸以下。但環團批評,此方案很明顯地是環境部屈服於工總的壓力,違背環境部已經違背設置碳費的宗旨。
聲明中也強調,根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第28條第一項明白指出「依其排放量,向排放源之所有人徵收」,其中並沒有任何可減免的空間,因此環境部此舉無疑是違反母法。
另外,碳費徵收子法針對收費對象明訂為,直接排放及使用電力間接排放產生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合計值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者,等於約有150Mt CO2e的排放量被徵收碳稅,佔整體排放量約5成,但若每廠真有2.5萬公噸CO2e的免費額度,會讓企業務會它們有免費排放2.5萬公噸CO2e的權利,也使得被徵收的總排放量降到5成以下,無疑是大開倒車,更讓2050年淨零排放難以達成。
而且工商團體沒有參加3日的說明會,會在一時間即表示碳費徵收將降低產業競爭力,更有石化業者強調,目前主要競爭國家皆未針對石化產品徵收碳費,但事實是日本已於2012年開始徵收碳稅,使得其能源價格遠高於台灣,且根據國發會「低碳轉型衝擊評估及因應策略」報告指出,減碳的挑戰其實可以化為產業投資、創造就業的新機會,促進經濟永續成長,達成兼顧經濟成長與淨零排放的目標。因此環團反對2.5萬噸免徵碳費額度。
對此,環境部解釋,3日下午召開座談會,就相關內容進行交流,後續也會密集與各界進行研議,以凝聚共識,召開座談會的目的就是聽取意見及交流,有關碳費計算起徵額等各項意見,會再邀集民間團體、產業界及相關部會進行研商,關鍵議題充分討論後,將有助於後續法制作業進行。
不過2.5萬噸免徵碳費額度,被環團質疑環境部曲服工總的壓力,違背設立碳費的宗旨。 圖:取自荒野保護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