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大選進入關鍵倒數,國民黨統候選人侯友宜競選辦公室今(5)日指控賴競辦公開的「架空台灣未來」CF前4秒完全重製「侯康配」影片片段,並前往北檢控告民進黨涉違反《著作權》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意圖使人不當選。民進黨大選律師團成員黃帝穎律師指出,據實務見解,引用侯友宜廣告4秒進行評論或嘲諷,「詼諧嘲諷」符合著作權法第65條「合理使用」,侯友宜濫訴為了遮醜,他浪費司法資源已被法院陸續打臉。
黃帝穎在臉書發文表示,民進黨最新CF引用侯友宜廣告4秒進行評論,屬於著作權法第65條「合理使用」,侯友宜不只施壓媒體禁播,今天還是執意提告,浪費司法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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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明,依據智慧財產局1040414令函「利用電影片段予以改作,置於社交網路上流傳,藉以嘲諷時事,在學理上稱作「詼諧仿作」,參考國外司法實務,作品已與原著作所欲傳達之目的或特性有所不同,已具備所謂「轉化性之利用」,依我國著作權法第65條第2項主張「合理使用」。
黃帝穎續指,即依據智慧財產局的實務見解,引用侯友宜廣告4秒進行評論或嘲諷,「詼諧嘲諷」符合著作權法第65條合理使用。
黃帝穎提及,侯友宜競辦曾濫訴賴清德,法院裁定理由明確指出「被移送人賴清德亦無憑空捏造之散佈謠言行為,亦無影響公共安情事。據上,依本件移送意旨及卷證以觀,被移送人賴清德經核並無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情事,亦已可認定」,直接打臉侯濫訴!
他也質疑,「侯友宜害怕政黨輪替背後是中國勢力及黑金貪腐都將回歸的CF。侯友宜喊政黨輪替口號,但背後會是讓哪些『架空台灣的人』回歸,CF點出重點,侯才以濫訴遮醜!?」
黃帝穎認為,侯友宜濫訴被法院裁判打臉一事近在眼前,當時不論是為了卸責或轉移焦點,對關心幼兒者及監督市政者濫訴提告,毫無自省能力,早已被法院打臉,可見侯友宜迄今仍以濫訴遮醜且執迷不悟,排擠其他真正需要訴訟救濟的一般民眾訴訟資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