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解封後,旅遊業逐漸復甦,更有人藉著網路社團私自招攬旅客,對此,交通部觀光署表示,旅行業是特許行業,需辦妥公司登記並領取旅行業執照才能攬客,若私自招攬客人,將被處以最高50萬元以下罰鍰,而旅客選擇合法的旅行社旅遊品質及安全才會有保障。

觀光署表示,現今網路社群發達,有不少非旅行業者藉網路臉書社團或LINE通訊軟體群組等方式向不特定人員招攬旅遊,但此行為已違法,安排行程並收取行程規劃費、協助代訂機票、住宿,及收取行程取消費用等相關收費營利行為,與一般社會觀念下親友自行相約出遊不生額外收取費用之情形顯不相符,已違反「發展觀光條例」有關非旅行業者不得經營旅行業業務之規定,違法經營者將裁罰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當前熱搜:大罷免失敗「全黨有責別推給柯建銘」?林濁水:甘脆說全民的責任

而當遊客選擇合法旅行社辦理之遊程,行前旅行社會簽訂契約(保障解約退費),亦須投保履約保險、旅行業責任險,行程中亦應指派領隊或導遊人員接待,且旅行業安排之車輛、住宿設施、活動體驗均須符合當地法規,選擇合法旅行社,旅遊品質及旅遊安全皆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