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日前公告放寬騎樓停車取締標準,深夜時段停車可勸導免舉發,不過台中市長盧秀燕認為,目前這項規定還有很多細節尚未制定,喊話中央應該召集22個縣市會商,統一全國規範,對此,交通部表示,縣市交通環境、城鄉發展狀況不同,需要因地制宜,若縣市政府對配套有疑義,可協助解釋和溝通。
交通部日前放寬騎樓停車取締標準,並已發函給縣市政府,但仍有縣市政府尚未執行,對此,盧秀燕表示,目前交通部對公務員相關免責及執行上的細節都沒有確定,不知道怎樣才算勸導,因此全台22個縣市都沒辦法執行,認為交通法令應要全國一致。
對此,交通部也回應,根據現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6款已有規定,「深夜時段(0-6時)」,包括在騎樓處所有違規停車之情形,但無妨礙其他人車通行,得施以勸導,不予舉發。
至於相關討論,已於11月2日已會同內政部邀集全國22縣市政府討論地區停車管理建議事項,包括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等縣市都有建議家前騎樓停車案件數量暴增,希望微調作法。
因此交通部會同內政部依會議研商,依裁罰細則第12條第1項第16款規定,於112年11月10日發函各縣市政府可因地依管理配套需要,並公告所轄騎樓停車可施予勸導免予舉發之區域、時段或期間,但也需留下行人通行空間;至於規範全國統一的部分,各縣市交通環境、城鄉發展狀況不同,需要因地制宜研擬騎樓停車管理配套方式,縣市對因地制宜所需執行配套若有疑義,交通部可協助解釋與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