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報導,為了推廣綠電使用,最主要的納管門檻確定加嚴,現行5000瓩可能朝2000瓩下修,將衝擊服務業。對此,經濟部表示,能源署內部徵詢各界意見,也聽取公民團體、工商業界的不同看法,目前仍在評估研析中,尚未有定案。

為推廣綠電,經濟部於2021年實施用電大戶條款,規定契約容量達5000瓩以上的電力用戶,須在5年內設置契約容量10%以上的綠能,包括電子、鋼鐵、水泥、紡織等300多家大廠納管,不過近日環團批成效不彰,因此傳出經濟部擬加嚴用電大戶門檻,朝2000瓩下修。

對此,經濟部澄清,能源署內部徵詢各界意見,目前仍在評估研析中,目前沒有定案、沒有確定的門檻、也沒有確定的級距方案,後續仍要做影響評估及廣泛社會溝通。

經濟部進一步說明,用電大戶義務的規範,是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定,要求一定容量以上的用電大戶,應該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儲能設備或購買一定額度之再生能源電力及憑證。目前公民團體有提出下調用電大戶門檻至800瓩、優先鼓勵優先設置屋頂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等意見。

而經濟部也指出,產業界則是建議用電大戶門檻調整應評估不同企業或產業經營狀況、用地特性及整體景氣等內容,能源署仍在做內部檢討評估參考,也持續與產學界、公民團體等對話,尚未將版本提交經濟部確認。能源署說明,用電大戶條款是為透過法令規範,需充分溝通、平衡各方意見,並依外界意見滾動調整。